潘菽 (1897~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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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心理学家。原名有年,曾用名潘淑,字水淑(菽)。1897年7月13日生于江苏省宜兴县, 1988年3月26日卒于北京。早年就学于北京大学哲学门(系)。1921年留美专攻心理学,1926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7年回国后任第四中山大学(后改称中央大学)理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1949~1956年先后任南京大学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兼心理学系主任。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同年中国心理学会恢复后连续当选为1~3届理事长(1955~1984)。1956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成立后任所长,1983年5月改任名誉所长。他还是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1945, 重庆)和九三学社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者之一。他主要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主张中国心理学必须走自己的道路,要在辩证唯物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的实际,建立能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理论体系。提出生活、实践的观点是心理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把心理活动分为认识活动和意向活动两个基本范畴(见心理活动范畴);认为“意识就是综合的认识”;提出并阐明了对心身关系问题的唯物一元论观点,认为身体是心理的主体,心即是身体的作用;指出人体尤其人脑有生理的和心理的两种功能等。他的观点对中国心理学的发展有深刻的影响。主要著作有:《心理学概论》(1929)、《社会心理学基础》(1931)、《心理学的应用》(1935);主编《教育心理学》(1980)、《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研究》(论文集)(1983,与高觉敷主编)、主编《人类的智能》(1983);论文有《背境对学习与回忆的影响》、《论所谓心身问题》等8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