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病

一种常见的心理疾病,或音译为歇斯底里。多在精神刺激或不良暗示后发病,可呈现精神、神经和躯体方面的种种症状,症状有鲜明的情感色彩。症状的发生和治疗中,暗示和自我暗示常起重要作用。本病病程多较短,但运动、言语、感觉障碍等症状迁延较长。预后多较好,但可反复发作。病人常具某些性格特征,其发病与文化背景有关,科学发达地区本病已少见,临床表现亦与病人文化背景有关,如农村中附体症状多于城市。本病多于青壮年发病,女性远多于男性。教科书和官方分类一般都按传统把癔病归入神经症。但与其他神经症之间有若干显著不同之点:

(1)所谓分离症状是癔病常见而典型的表现形式。这种病人对外界或自己的身分有明显的歪曲,有特殊的遗忘症,同时不承认自己有病(也就是没有自知力)。这种病理状态可以反复发作或持续相当久,造成社会适应能力的严重障碍。

(2)所谓转换症状是癔病另一种常见的典型形式,即情绪反应通过“转换”成为躯体症状。表现为特殊的运动和感觉功能障碍,如局部感觉脱失,瘫痪。这种病人心理状态的特点是不仅不以症状为苦,且对病漠不关心,缺乏争取健康的愿望。

(3)不论表现为哪一种形式,都没有持久而痛苦的意识的心理冲突。

由于上述特点,《国际疾病分类》第 9版(ICD-9,1978)既按传统将癔病列为一种神经症(300.1),同时又按某些症状列为一种精神病(298.8)。

癔病多因急性精神刺激(委屈、愤怒、恐惧、忧虑)或强烈情感反应(如亲人死亡或其他不幸后)引起。精神病状系与强烈情感因素有关,躯体病状系与暗示、自我暗示有关。再次发病不一定有明显的精神因素。病人可有强烈的情感性、高度暗示性、高度自我显示性、丰富的幻想性等性格特点,如果上述特点突出,则称为癔病型人格。

临床表现

可分为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

精神症状有情感爆发、意识朦胧状态、昏睡状态、甘塞尔氏综合征、童样痴呆、身份障碍、遗忘症等。身份一词指个体同一性,身份障碍属自我意识障碍。在中国,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身份障碍最多见的形式是附体状态:病人以死去的亲人或某种超自然的存在(如狐狸精)的身份自居,言语表情和举止都扮演着另外一种身份。癔病性遗忘症的特点是它的阶段性或故事性。病人所遗忘的限于某一时期,或围绕某一中心内容的有关情节。例如,某年轻女子在与丈夫吵架后忽然精神失常,声称根本不认识她的丈夫,交谈后发现病人把有关恋爱结婚的事完全遗忘。身份障碍总是伴有相应的遗忘症,但遗忘症不一定有身份障碍。西方文献中有多重人格如交替人格等病例报告,指的就是身份障碍,“人格”一词用在这里显然不恰当。所谓癔病性神游症(病人由家中出走无目的地游荡,可持几小时至1~2日,意识恢复后对这段经历完全或部分遗忘),实际上也是一种身份障碍。

躯体障碍包括感觉和运动功能障碍,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癔病球(感觉有一球状异物卡在咽喉处)、体表一定区域界线分明的感觉脱失(如袜形或手套形感觉脱失,以正中线为界的一侧感觉脱失等),感觉过敏,失听,失明,失音,一个或几个肢体瘫痪、强直,站立步行不能,震颤,抽动,痉挛发作等。这些功能脱失不仅不像器质性疾病,而且跟解剖学显然矛盾。症状生动地体现了外行人的解剖生理观念,表现为与病人观念相一致的分布。

在集体场合(如学校),有一个人患癔病后,周围目睹这现象的人会由于暗示与自我暗示,相继出现症状相似的癔病发作,这称为癔病流行。

诊断

诊断根据为:

(1)病前的性格特点。

(2)明显的精神因素和因此引发的强烈情感体验。

(3)症状的产生和消失与暗示,自我暗示有关。

(4)症状多样有鲜明情感色彩。癔病须与癫痫大发作、反应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病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目前一般都不诊断为癔病。例如,神经性厌食过去曾被视为癔病的一种,现在已被公认为一种独立的疾病。

美国的《诊断统计手册》第3版(DSM-Ⅲ,1980)将人格解体综合征和癔病性身份障碍同归入“分离障碍”一类。但人格解体跟身分障碍大不相同:它是一种不愉快的体验,病人知道这种异常体验具有主观性质却苦于无法摆脱。人格解体跟抑郁心情或自我强迫有密切联系,多见于抑郁症、强迫性神经症及强迫人格。

对于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诊断必须慎重,因为器质性疾病的早期可以表现得跟癔病几乎一模一样。避免错误的方法主要是仔细的追踪观察。另外,癔病病人完全可以同时患某种躯体疾病。

治疗

心理治疗为主。应根据病人的人格特点,心理社会问题和临床特点采用相应的适当方法,如暗示、支持、行为矫正等。帮助病人适应社会并发挥其潜力,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