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

一般是指在一个具体的环境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是反映人类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对环境评定的一种概念。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常用环境质量的好坏来表示环境遭受污染的程度。例如对环境污染程度的评价叫做环境质量评价,一些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数,就称为环境质量指数

环境科学所指的环境是围绕着人群的空间以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的总体。所以环境质量的优劣是根据人类的某种要求而定的。例如,根据人体健康对空气的要求,大气污染严重的地方,环境质量就坏,空气清新的地方就好;根据人群对生活舒适的要求,嘈杂的闹市环境质量就坏,恬静的郊野就好;对经济开发来说,水热条件适宜、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交通方便的区域,环境质量就好,反之则差。从另一方面看,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改造自然和合理利用资源等,都可属于改善环境质量的范畴。这样,环境质量又具有人类与环境相协调程度的含意。

环境是由各种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所构成,因此环境质量包括环境综合质量和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物环境质量,城市环境质量,生产环境质量,文化环境质量等。而各种环境要素的优劣,都是根据前述的人类各种要求而进行评价的。所以环境质量又是同环境质量评价联系在一起的,即确定具体的环境质量要进行环境质量评价;而评价的结果就表征了环境质量。所以环境质量评价是确定环境质量的手段、方法,环境质量则是环境质量评价的结果。在环境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中,人类要确定环境质量就必须进行环境质量评价,要进行评价就必须有标准,这样就产生了环境质量标准的体系。由于环境质量是依据人类的各种要求来评价的,所以环境质量标准也依不同的要求而有许多种。可见,环境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是不能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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