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养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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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教师。幼儿园(Kindergarten)是德国教育家 F.W.A.福禄贝尔在1837年建立的。他曾专门开办讲习班为幼儿园培养大批教师,称他们为 “儿童园丁”(Childgardener)。 他认为幼儿园教师要象园丁细心栽培树木一样,耐心培养儿童。“儿童园丁”的任务是让幼儿做各种必要的活动,发展他们的体格,锻炼他们的感官,使他们认识人和自然界,在娱乐和游戏活动中为入小学做好准备。19世纪后半期,许多国家设立了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学校。

中国自1903年起称幼儿教育机关为蒙养院,后改称幼稚园。蒙养院和幼稚园的教师都称为教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幼儿园教师为教养员。这个名称同幼儿教育既重“教”又重“养”的任务更加贴切。

教养员是幼儿启蒙的教师,关系到个人一生发展,因此须由受过幼儿师资训练的人担任,文化程度和专业修养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水平。教养员要懂得教育方针和幼儿教育目标,热爱儿童,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掌握幼儿教育科学知识;要熟悉幼儿园教育纲要,精通幼儿园各种教材、教学方法和技艺,能正确地对幼儿施行体育、智育德育美育;要能歌善舞,能说会画,机敏活泼;要以身作则努力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