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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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或期刊社 )对于准备出版(或发表)的图书(或作品)的一种设想和构思,一般由书名、著译者和内容设想、读者对象以及字数等部分构成;它是编辑工作的基础,在中国,选题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出版政策和直接贯彻出版社的出书方针任务,因而在编辑出版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性质和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的编辑出版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针。各类图书首先要注意影响精神世界和指导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同时要注意作为商品出售而产生的经济效果。因此要力求有尽可能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或艺术性,做到选题对路,内容充实,反对粗制滥造,尽最大努力把最好的精神文化食粮供给人民。这是出版社选题工作的根本原则。

出版社的选题工作包括选题和选题计划 (或选题规划 )两部分。前者是指图书的单个题目,往往是独立的单行本。后者则是将一个以上的选题,经由全社或编辑室编制而成的计划,包括按丛书、学科或专题编制的计划,或者按预计完成的时间编制的计划──年度选题计划,如《人民出版社1987年图书选题计划》,3年、5年或更长期的选题规划〔 如国务院批准的 《古籍整理出版规划(1982~1990)》〕。

编辑部制订选题是一个决策过程。编辑人员经过调查研究,分析情况,对于选题的意义、价值和效果,有所预测,然后才能提出选题。编辑申报选题时应有选题报告,说明选题意图和内容大要、著译者和读者对象,举出作为选题理由的客观材料,即报刊评论文字、读者和书店发行工作的反馈信息、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推荐材料,以及著译者的推荐材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总署的规定,申报的选题要按三审制的要求,逐级审批。申报和审批是制订选题的必要程序。有不少出版社采用选题论证会的办法,有选择有重点地对若干选题着重从写作内容、读者对象、作者水平和效益预测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有些丛书或专题的选题计划,是经总编办公会议(或编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此外,翻译书的选题,为避免重复翻译,一般采用选题查重或“选题通报”的办法,在有关出版社之间互通信息。

出版社的选题计划一般由总编辑办公室在各编辑室选题计划的基础上,加以汇集平衡或充实而编制的,并经总编辑同意后提交总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衡量选题质量,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判:

(1)预见性,社会主义的出版工作, 要求反映时代的风貌,满足人民的需要,因此要求选题有预见性, 切忌盲目性。

(2)开拓性,选题要有自己的特点,必须思路敏捷,善于开拓和创新。

(3)针对性,要求有明确的读者对象,要符合读者需要,真正适用;解决什么主要问题,预期达到什么主要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4)系统性,要求单个的选题与整体的计划有着一定的联贯性,分散多样的品种体现出出版计划的整体性。这是系统地反映知识体系的要求, 也是出书系统性的前提。出版工作注意成龙配套,有计划的出书,有赖于选题的系统性。

(5)稳定性,即符合图书的客观要求,反映图书本身的特性,只有选题的稳定性,才能充分发挥图书的功能。

(6)可行性,即选题要有能够实现的比较可靠的基础。

上述评判选题质量的诸因素,也是在制订选题时就应该考虑到的。

从制订选题到完成选题,即图书出版发行,一般需要有一定的时间过程。在这过程中可能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要求变动选题,因而出版社的编辑部门需要定期或重点地对选题作必要的检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图书发行后, 社会上对图书的评论,在实质上也是对出版社选题的一种评价和检查。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