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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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统治的政治组织。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原始氏族社会里,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国家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必然分裂为阶级的时候,为了控制阶级对立而产生的。国家与氏族组织的区别:

(1)氏族组织由血缘关系来划分和维系,国家按地区划分。

(2)氏族组织没有特殊的武装力量,国家有武装的队伍和法庭、监狱等物质附属物。

(3)国家具有掌握公共权力和征税权的官吏,他们作为日益脱离社会的权力的代表凌驾于社会之上。

国家的本质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国家作为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的特殊管理机器的表面现象,掩盖了这一本质。剥削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也极力散布各种歪曲国家本质的超阶级国家观。如奴隶主哲学家柏拉图依据古埃及人把灵魂分为心(理智)、胸(情感)和腹(贪婪、任情纵欲)的方法,在他的“理想国”中与此相对应地划分统治阶级、武士和劳动者 3个等级,试图借助人体器官的分工来论证等级森严的奴隶主国家的天然合理性。中世纪欧洲封建统治阶级把国家的产生归结于神的意旨,宣扬“君权神授”说。资产阶级的启蒙学者以“社会契约论”否定了“君权神授”说,在历史上具有进步的意义,但他们还不能正确说明阶级的本质。如有些人认为国家是由领土、人口和主权 3个要素构成,有些人把国家看作是调和社会矛盾的机关。只有马克思主义把国家同阶级和阶级斗争联系起来,才在人类思想史上第 1次揭示出国家的真正本质。国家在阶级社会中的作用在于保证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能够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国家的这种作用通过执行各项国家的职能而得到实现。国家职能是:对内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以保持剥削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对外防御外来的侵犯和颠覆。此外,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近代国家还发展了组织、调节和干预经济生活的职能。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许多种不同性质和形式的国家。马克思主义按照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所谓国体,把国家区分为剥削阶级国家和无产阶级国家两种类型。前者包括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后者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国家,也属于无产阶级国家类型。同一类型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所谓政体,以反对敌人和保护自己。奴隶主专政国家采取过君主专制、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封建阶级专政国家采取过君主专制和等级代表君主制;资产阶级专政国家采取过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苏维埃制。

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必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肩负着消灭剥削和剥削阶级的历史使命。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逐步彻底消灭了阶级,消灭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国家的各种政治职能就会逐渐失去作用。当人类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国家将为更高级的社会组织所代替。

参考书目
  1. 列宁:《国家与革命》,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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