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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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甄(1630年—1704年),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省川东道达州(今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帝师唐瑜的第十一代孙,中国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政论家。 唐甄与遂宁吕潜、新都费密,合称“清初蜀中三杰”,与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并称明末清初“四大著名启蒙思想家”,被中宣部、国家教委列为对中国历史有重大影响的“杰出思想家”。唐甄一生著述颇丰,《潜书》是其主要代表作。梁启超曾将《潜书》视为中国历代圣人思想的一个总结,认为它凝聚着东方哲人智慧的精华,是“醒人之良药,逆耳之忠言”。

资料一

中国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政论家。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省达州(今达县)人。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清顺治十四年(1675)中举人。曾在山西长子担任过10个月的知县,因与上司意见不合被革职。后曾经商,因赔本乃流寓江南,靠讲学卖文维持生活。著作主要有《潜书》。

唐甄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大胆的揭露和批判。他认为皇帝也是人,没有什么神秘,并指出皇帝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自秦以来”的皇帝都是贼,他们为了夺取皇位常常无故杀人,残害百姓。唐甄愤然地说:“川流溃决,必问为防之人,比户延烧,必罪失火之主,至于国破家亡,流毒无穷……,非君其谁乎”(《潜书·远谏》)。唐甄提出了“抑尊”,即限制君权的主张,要求提高大臣的地位,使他们具有同皇帝及其他权贵作斗争的权力,以“攻君之过”,“攻宫闱之过”,“攻帝族、攻后族、攻宠贵”之过,使皇帝有所顾忌。唐甄还发展了产生于先秦的民本思想,强调民是国家的根本,离开了民,便没有国家的政治。他指出,国防靠民来巩固,府库靠民来充实,朝廷靠民来尊崇,官员靠民来养活。君主只有爱护人民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如果无道于民,纵然“九州为宅,九州为防,九山为阻,破之如椎雀卵也”(同前)。他还提出了爱民、保民、富民的具体政策,主张打击贪官污吏,强调“刑先于贵”;呼吁政府帮助农民种值农桑,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针对当时贫富悬殊的社会现象,唐甄提出贫富要相对平均的主张。他指出“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潜书·大命》),否则,必然引起社会动乱。唐甄还提倡为民的功利主义,反对理学家们“儒者不计其功”的说法。他认为儒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能定乱、除暴、安百姓。如果儒者不言功,只顾自己,那就同一个匹夫匹妇没有什么区别。

唐甄的反君主专制的思想和民本思想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资料二

清初具有启蒙民主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达州(今四川达县)人。曾作过知县,后改途经商。唐甄以激烈抨击封建专制主义著称。他的法律思想也表现了反对以贵凌贱、主张刑先于贵的精神。晚年,在清朝专制统治的高压下思想趋于保守,通过讲学论道宣唯心主义的“心归于寂”,陷入了自我麻痹的境地。著有《潜书》。

唐甄重视法治的作用,认为“国中无法,虽众不一,其主可虏;军中无法,虽勇不齐,其将可擒”;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他认为即使皇帝也不得私自改动法律。唐甄阐明执法与国家治乱的关系时说:“令行则治”,“令不行则不治”,有法而不行,法令虽多,百姓也置若罔闻,官吏也弃之如废纸。他曾列举十种亡国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有法而无实”与“赏罚不中”。他也强调刑罚的适用要准确适度,“刑罚中,则百姓安”,“求天下之治也易矣”;“刑罚不中,则百姓不安”,国家动乱。刑罚中的关键在于执法者不能凭个人喜怒断狱。在封建专制时代,法自君出,狱由君定,因此,“君惟有道,虽恒才常法,可以为治;君惟不道,虽有大贤良法,亦以成乱”。

唐甄站在向市民转化的立场上,提出善为政者要“刑先于贵,后于贱;重于贵,轻于贱;密于贵,疏于贱;决于贵,假于贱”,认为“刑自贵始,自宠始,自近始”,即使法律简约也会有权威,刑罚轻薄也可以使人畏服;相反,如以贵凌贱,法律就会成为权贵们手中“交相为利”的工具。为此,他建议仿汉制在京师设立拥有实权的“京兆尹”,处理贵戚与六军的违法案件,限制王侯、公主、后族和阉宦的胡作非为,使“嬖幸不得肆行,豪侠不得惑众,奸宄不得潜藏,京师肃清,郊圻无虞”。

唐甄也继承了德主刑辅的传统思想,指出“不言德而言刑”,譬如医生治病,非但无效,反而会致人于死地。因此主张刑罚与教化相结合,而不以刑罚为唯一手段。

唐甄还提倡省刑轻杖,反对重刑。认为杀人者“以一死抵一死”,已足以偿其罪恶,“又从而杖之”,就是滥刑。他在知县任上,对于死囚,不加一杖,自称“是为至平,不为过宽”。他反对免死的罪犯“必挞而后释之”,尤其谴责地方官以重刑威吓百姓,说:“苟治事而事治,惩民而民服”,何必一定要重刑。在唐甄理想中的善政共有28项,“省刑轻杖,民自畏服”就是其中的一项。

资料三

中国清初启蒙思想家。原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达州(今达县)人。曾任山西长子县知县。后以事去官,定居苏州吴江。经商为生,晚年讲学论道。著有《衡书》九十七篇,后改名为《潜书》。

富民养民

唐甄认为立国之道惟在于富,自古以来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他根据自身的生活体验和对当时人民普遍穷困的认识,全力鼓吹富民是唯一的立国之道。他强调富国要以富民为内容,“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丘山,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潜书·存言》)。他认为人民的富裕乃是改善社会道德和政治的基础,因为百姓既足,不思犯乱,然后才能风教可施,赏罚可行,故统治者必须以富民为功,才可幸致太平。唐甄把工商之民从传统的四民之末提到仅次于农民的第二位、第三位,而把士列为四民之末。所以,唐甄经济思想是以倡言富民、突出富工商之民为其特点。他说:“农贾乐业,衣食滋殖”(《厚本》),“为政之道,必先田市”(《善政》)。为了富民,他要求当政者以养民作为施政目标,认为只要一切皆从养民出发,不断发展社会的经济,十年之内就一定可以达到富足,他把能否使民富裕作为衡量政治得失的标准。

《潜书·富民》(清光绪三十二年刻本) 反对虐取

唐甄反对封建统治者的“虐取”,认为这是妨害富民的一个根本原因。他所谓的虐取,主要指贪官污吏的敲榨勒索,认为贪污乃是天下之大害,要十百倍于重赋,是造成人民贫穷和社会动乱的根源。同时,他还认为不扰民才能使经济得以发展,因为“海内之财,无土不产,无人不生,岁月不计而自足,贫富不谋而相资。是故圣人无生财之术,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而财不可胜用矣”(《富民》)。唐甄认为小商品生产虽然是“至微之业”,但由于“与之为市者众”,“所赖之者众”,既富民而对于活跃市民经济又具有很重要作用,因此,他极力反对官僚巨室任意掠取民间财富和干预民间经济活动。

重视商业

唐甄很重视商业,认为商业和农业一样,都是使国家富足的重要经济部门。他指出“农不安田,贾不安市,其国必贫”;主张“为政之道”,要做到“农安于田,贾安于市”(《善施》)。唐甄将商业在社会中的地位看作仅次于农业,主张发展商业,反映了当时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废银用钱

在货币问题上,唐甄主张废银而用钱。他错误地将以银为货币看成也是民贫的一个原因,认为:“当今之世,无人不穷,非穷于财,穷于银也。”因此,他不仅主张废银而用钱来作货币,并且还提出“以谷为本,以钱辅之”(《更币》),赋税、官俸、军饷等都用谷和钱,以贬低白银的地位和防止以银聚财之害。

资料四

中国清初思想家。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达州(今达县)人。从小随父居住吴江。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曾做过10个月的山西省长子县知县,任职期间,“导民树桑”,颇有成绩。去官后,“僦居吴市”,著书不辍,度过了一生。唐甄的主要著作是《潜书》。

唐甄是清初经世致用之学的积极倡导者,他认为儒家不应只讲心性,不谈事功。他在《辨儒》一文中说:“儒之为贵者, 能定乱除暴, 安百姓也。若儒者不言功……何以异于匹夫匹妇乎?”在哲学上,唐甄“宗阳明良知之学”,是个主观唯心论者。他认为“天地万物在我性中”,主张充分发挥性的作用,去建立事功。他还提出“道贵通,通由于明。道贵变,变由于通”的朴素辩证思想。唐甄的社会政治思想具有某些近代民主思想的因素,他对封建专制君主进行猛烈的抨击,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他反对把帝王神化,认为“天子之尊,非天神也,皆人也”。他把所谓愚忠愚孝看作是一种“祟”,提倡“破祟”;要废除这种精神枷锁。他反对把儒家经典神圣化,视《诗》与《春秋》为“家人之言,闾巷之语”。唐甄揭露了封建专制下的社会严重不平等现象,提出了“天地之道故平”的平等思想。唐甄主张富民,认为“财者,国之宝也,民之命也;宝不可窃,命不可攘”。

资料五:著作

《潜书》(1705年)是唐甄遗世的唯一著作,也是他最重要的著作。起初名叫 《衡书》,初刻只有13篇,署名唐大陶。后来逐渐增加到97篇,并改名《潜书》,署名唐甄。唐甄在其书的《潜存》篇中说,他撰述此书“历三十年,累而存之,分为上下篇。言学者系于上篇,凡五十篇;言治者系于下篇,号日《潜书》。上观天道,下察人事,远正古迹,近度今宜,根于心而致之行,如在其位而谋其政”。据有关资料考证,《潜书》的刊刻时间是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由唐甄的女婿王闻远刊刻行于世,这是最早的原刻本。此后有1883年的李氏刻本和1905年的邓氏刻本,均是原刻本的翻版。新刻本有中华书局出版的1955年版本,1963年又出版了增订本,1984年又第4次印刷。 《潜书》是唐甄的论文集,在体例上模仿汉代王充的《论衡》。

全书的内容不在于引经注典,更不同于汉后诸儒的文字章句之学,而在于针对时弊,吸取明末政治腐败导致农民起义的教训,提出一系列抨击君权专制和倡导以民为本的进步的政教观点和主张,旨在善政养民,摒弃程朱理学,以实学济世扶危,治国平天下。《潜书》97篇,分上、下篇,上篇又分上下两部分,上篇上共21篇,自“辨儒”至“劝学”;上篇下共 29篇,自“取善”至“博观”。下篇亦分为上、下两部分,下篇上自“尚治”至“柅政”共24篇;下篇下自“惰贫”至“潜存”共23篇。全书主要是政论文,一部分是教育著作。论述教育的有:辨儒、宗孟、法王、知行、 性才、自明、敬修、讲学、劝学、取善、五经、得师、 太子、明悌、诲子、博观、用贤、教蚕、全学、审知等诸篇。

《潜书》上述诸教育篇所阐述的教育主张,是以其反对君权专制政治和宋明理学空谈心性学风为基础的,表现出鲜明的民主政治倾向和崇尚尊重个性与实学学风的价值取向。《潜书》教育篇章中,论述的教育主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以“尽性达才”、“明功辨义”的观点重新解释儒家教育的目的与作用。

在《辨儒》篇中,唐甄指出:“圣贤之言,因时而变,所以救其失也”。儒家学说是以明道计功而有用于世治的,“儒者不言功”的观点是对儒学的歪曲。“儒之为贵者,能定乱、除暴、安百姓也”,如果事不成,功不立,儒学及其教育又有什么用呢?他批评宋代以来的所谓儒学家,空事圣人之言,而“树功则无闻焉”。什么叫做功呢?唐甄以为兵、农、刑、谷利于百姓,能治乱安邦,能使百姓安居乐,能“广济天下”,即是实功。针对宋明理学家只讲修心养性,以致“端居恭默”、“无所施张”、空知无行的流弊,指出光知“性德”而不知“性才”是不知儒学真谛的。所谓“性才”就是通过“良知”的“自修”,由道德本体之“心”所焕发并作用于客观事物的才能。“如火有明,明有光”。光的大小和明暗不同,人的“性才”亦有大小,但作为教育来讲,唯在“尽性达才”。他认为:“性统天地,备万物。不能相天地,不能育万物,于彼有阙,即己有阙”。“性之为才,故无不周。何以圣人乃能周世,后儒不能周身?盖善修则周,不善修则不周”。宋明理学只讲“尽性”而不言“尽才”,故无实功可树。他说:“后世之为政者,心不明,则事不达;事不达,则所见多乖,所行多泥。徒抱空性,终于自废,何以性为!”在理论上批评宋明理学的心性修养论是一种未能“尽性达才”的错误教育理论,并指出这种教育实践是弃 “仁”之教。相反,阳明的“致良知”之教,“一以贯之,明如日月,涉险履危,四通八辟而无碍也。其见于行事者,使人各当其才,虑事各得其宜;处患难而能全其用,遇小人而不失其正,委蛇自遂,卒保其功”,是“尽性达才”“明功辨义”的真儒学之教。唐甄主张废宋明程朱理学之教,代之以阳明致良知之教,这一主张是对明末清初所奉行的理学独尊文教政策的一个挑战,反映了他对儒学及其教育价值观的改造。

其二,提出“全学”教育内容,把传统学校教学内容由单纯的书本知识扩大到现实生活与生产以及军事知识技能范围,以培养“全学人”为教育目标。

在《全学》篇,唐甄指出:“学者善独身,居平世,仁义足矣,而非全学也”。所谓“全学”,即包括仁、义、兵三方面的内容。仁与义是历来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家所提倡的,但兵则为儒者所不齿。唐甄说:“君子之为学也,不可以不知兵”。“不知兵,则仁义无用,而国因以亡矣”。他批评宋明理学教育只讲仁义而耻于言兵,结果忠臣孝子虽多,但一遇社稷不幸,“君臣震慑”,为“不仁”、“不义”者虏,国破家亡。由此,他说:“所贵乎儒者,伐暴而天下之暴除,诛乱而天下之乱定,养民而天下之民安”。在《教蚕》篇中,唐甄认为三代以下,官吏不知教民田桑,“废海内无穷之利,使民不得厚其生,乃患民贫,生财无术”。有鉴如此,他主张广教民学习种桑养蚕以及饲缫之法,使“有禾之土必有桑焉”。在《劝学》篇中,他批评后世儒者,将儒家学说裂为文学、事功、道学殊途,“习为迂阔无用于世,是以有薄而不为”,丧失了儒学及其为学的根本。他反复强调学以致用,应当把教育内容扩大到现实政治、生产与生活中来,不要囿于心性道德一途。他尖锐指出:“国家五十年来,为政者无一人以富民为事,上言者无一人以富民为言”,是不知“立国之道”“惟在于富”,以致“四海之内,日益贫穷,农空、工空、市空、仕空”。因此他主张以“生养之道”作为教育内容,移风易俗,使国与家富强。

其三,提出尊师重傅以加强皇太子教育的主张。

在《得师》篇中,唐甄称誉伊尹教太甲、周公训成王,提出“君德必成于学,而学必得师保”的命题。他以为一国政治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君王的德智才学,因此皇太子的教育尤其重要。如何教太子呢?唐甄在《太子》篇中系统地阐述了有关教育原则与方法:

(1)尊师重傅,即天子以身作则尊重师傅,只有树立师傅的尊严,才能使太子抑尊处卑。在作法上,打破南面临师傅,把师傅作为下属之臣看待的传统,真正使太子处于学生地位,“进退唯命”。

(2)让太子接触社会实际,“春使视耕,夏使视耘,秋使视获,冬使视藏”,从而知道生养之道。除了了解农业外,还应当观于桑、牧、牢、泽、圃、山、肆、市、道等,从而知道衣服、车乘、鼎俎、鱼鳖、果蔬、材木、器用等来之不易,知道商人、兵士、劳役等的劳苦。

(3)注意教育环境,不要异宫而处,异庖而食,异笥而衣,生活上不搞特殊化,同时还要禁止同宫女、宦官的接触,因为女色伤身,宦官害政,这是明代政治腐败最惨重的两个方面。

(4) 严格要求,“有过必挞”。唐甄主张如果太子不接受师教,不尊师傅,不敬不礼大臣,知而不行,不知农事农穷,不知物土人劳,受了教育而无实际行动,都应当 “挞之”。实行严格教育是使太子成为治国之君的必要条件。

在《得师》篇中指出,太子身贵,但“心无贵贱”,“是故天子学同于士,惧而笃学,当百于士”。唐甄打破君权神授的天命论,从建立理想的国家政治目的出发,寄希望于储君的教养,在思想和理论上都有超越前人之处。

其四,提出治化之源在于吏治的政教思想,批评学校教育的局限性。

这一观点是针对明末东林党人过份夸大学校教育的政治作用而提出的。东林党人 封建私塾

顾宪成认为兴学校以教天下是治乱之本,学校教育对上有正君正职官的作用,对下则有“洽于乡里”使“民易使”的效果。所以他们主张在野之士广结盟社,兴书院,造成一种以学校议政监政和改变社会的风气。

唐甄在《尚治》篇中指出,这种观点虽是“善言”但不能行。原因在于“讲学必树党,树党必争进退,使学者扳援奔趋而失其本心”。认为读书人以讲学来干预政治的想法和行动,在客观上根本达不到目的,相反只能使“议论害治”,“使人尚浮夸而丧其实”。因为国家政权操纵于皇帝一人之手,加之所御各级官吏极力维护君主独裁,所以知识分子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学校教育的政治作用也是很有局限的。

在《富民》篇中,唐甄指出人民之所以贫穷,国家之所以不得治,不是教育无功,而是贪官之害不除。官吏之贪有甚于执刃的盗贼,“夫盗不尽人,寇不尽世,而民之毒于贪吏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在《考功》篇中指出;“天下之官皆弃民之官,天下之事皆弃民之事,是举天下之父兄子弟尽推之于沟壑也,欲得治乎?”所以,治国富民的关键在于整顿吏治,除天下贪官。但如何达到吏治呢?唐甄并没有找到什么有效措施,却又回到教育问题上来。他提倡通过教育使上自君主下至百官要以民为本,以身作则,去贪养廉,论功举贤,足食以养民。显然,这些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幻想。

总之,《潜书》所散论的教育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政治立场和观点基础上阐发的,带有浓厚的政论性色彩。在上述观点中,提倡实学教育的内容与目的,指陈教育作用的局限性,以及在论述教育与政治的关系和批评宋明理学教育流弊等方面,确有朴素的民主主义政治倾向和开创实学教育风气的作用。但在其他篇章中,唐甄反复强调伦理道德教育,特别是在有关家教方面,表现出强烈的禁欲主义、男尊女卑、君权至尚等倾向,加之阶级的局限,看不到劳动者的力量,并且着意贬低士林清议政治的作用,流露出消极悲观的情绪。如果剔除这些消极因素,在今天,《潜书》中的进步教育主张对于启发人们认识和批判中国传统教育是有帮助的。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