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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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资料一

图

明末清初思想家、学者、文学家。字而农,号薑斋。衡阳(今属湖南省)人。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后人称为船山先生。明崇祯举乡试,明亡时,曾在衡山举兵抗清。兵败后退居肇庆,任南明桂王政权行人司行人。后从瞿式耜抗清,瞿式耜殉难,王夫之遂决心隐遁,辗转于湘西、广东一带,隐居著述。他精于经学、史学和文学,总结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的唯物主义,批判了程朱理学的唯心主义,是中国启蒙主义思想的先导之一。

王夫之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及现实性,以继承《诗经》的“兴、观、群、怨”为旨归;以创作必须有作者生活经历为基础。他著有《薑斋诗话》 3卷,包括《诗译》、《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外编》和《南窗漫记》。他认为:“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薑斋诗话》)他强调诗歌必须重情重意,情景交融,认为“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同前)。他认为文学创作,人各有特色,不能强立“门庭”,强立“死法”,党同伐异,趋于模拟。他说:“诗文立门庭使人学己,人一学即似者,自诩为大家,为才子,亦艺苑教师而已。”因此,对明代前、后七子和竟陵派的批评尤其激烈。这些对于清代文学理论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

王夫之的诗、文、词皆工。他的《读通鉴论》及《薑斋文集》中的散文,思想上闪耀着战斗的锋芒。文笔也纵横捭阖,表现着雄肆的气概。《知性论》、《老庄申韩论》、《君相可以造命论》、《显妣谭太孺人行状》、《船山记》等可为代表。诗以写抗清经历及寄托亡国之痛的为最佳。《续哀雨诗四首》写:“寒烟扑地湿云飞,犹记余生雪窖归。泥浊水深天险道,北罗南鸟地危机”,“峒云侵夜偏飞雨,宿鸟惊寒不拣枝。天吝孤臣唯一死,人拚病骨付三尸”,“丹枫到冷心元赤,黄菊虽晴命亦秋”,《读指南集二首》写“沧波淮海东流水,风雨扬州北固山。鹃血春啼悲蜀鸟,鸡鸣夜乱度秦关。琼花堂上三生路,已滴燕台颈血殷”等等,十分感人。其词信笔所至,往往冲破音律的限制,近代朱孝臧《彊村语业》说:“苍梧恨,竹泪已平沉。万古湘灵闻乐地,云山韶入凄音,字字楚《骚》心。”揭示了它的亡国哀怨之深。杂剧《龙舟会》演谢小娥杀盗报仇事,素材本唐代传奇《谢小娥传》。论者有谓作者藉以发泄其遗民悲思。

王夫之著述有 100多种,后人合编为《船山遗书》358卷。1962年中华书局刊印《王船山诗文集》2册,是从《遗书》中搜集其诗、文、词而编成的。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又刊印《薑斋诗话笺注》。

王夫之对于作文作诗,认为要带有感情,不能无病呻吟。

情感是王夫之于诗歌的基本要求。诗歌创作经由唐诗的巅峰状态发展至宋明以来,多有偏颇之处。在王夫之看来,诗歌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以情感为其主要特征,不能以学理来代替情感.更不能以其他文体或学问来代替诗歌。“文章之道,自各有宜“(评高适《自酮北归》)。“陶冶性情,别有风旨,不可以典册、简牍、训诂之学与焉也”。“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性中尽有天德、王道、事功、节义、礼乐、文章,却分派与《易》《书》《礼》《春秋》去,彼不能代《诗》而言性情,《诗》亦不能代彼也。决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梏侄人情,以掩性之光辉;风雅罪魁,非杜其谁耶?”王夫之对于模糊诗歌与史书的“诗史”类作品不甚推崇,在《唐诗评选》中尤为可见。

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古典诗学理论中言志缘情的优良传统,提出要由“心之原声”发言而为诗“。诗以道情,道之为言路也。悄之所至,诗无不至。诗之所至,情以之至。情感与诗歌密不可分:“文生于情,情深者文自不浅’(评张巡《闻笛》);“情深文明”(评柳宗元《别舍弟宗一》),然非一切情感皆可人诗。孔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作为一位杰出的爱国思想家,王夫之非常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诗人感情注入作品后,应该具有“动人兴观群怨”的作用,时这四者应该是紧密相联、互相补充的整体,“摄兴观群怨于一沪”(评杜甫《野望》)。

促成诗歌起到“兴观群怨”作用的情感在注入文字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两重关系:一为情与景,二为情与声。对于诗歌情景关系,王夫之认为“莫非情者,更不可作景语”。情与景之间不能“彼疆此界“(评丁仙芝《渡扬子江》)般生硬相连,只有坚守“即景含情”(评柳宗元《杨白花》)。“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评岑参《首春渭西郊行呈蓝田张二主薄》),“意志而言随”,方能达到妙合无垠、浑然一体的_上上之境。对于情与声,王夫之强调音乐带给诗歌的美感作用,希望感情与声律呼应相生,诗歌声律与诗人内心情感律动有机协调。《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卷二有云:“《乐记》云:‘凡音之起,从心生也’。固当以穆耳协心为音律之准。”王夫之对李白《苏武》一诗评价道:“于唱叹写神理,听闻者之生其哀乐。”对于那些脱离诗情而株守声律、徒有声腔空架的作品,则甚为排斥,“诗固不可以律度拘”,认为“声律拘忌,摆脱殆尽,才是诗人举止”。

王夫之得知明朝灭亡后,曾怀着报国无门的忧郁心情,游览洞庭湖、君山、岳阳楼、黄陵庙等岳州胜状,写下了多首诗词流传至今。如《君山浮黛》:

渺渺扁舟天一瞬,极目空清,只觉云根近;片影参差浮复隐,琉璃净挂青螺中。

忆自嬴皇相借问,尧女含嚬,兰佩悲荒燐;泪竹千竿垂紫晕,宾鸿不寄苍梧信。

前阙歌咏洞庭湖烟波浩渺,水天一色,壮阔无边,描绘君山神险绮丽,青螺滴翠。后阙写秦始皇南巡途径君山令刑徒伐树毁山,尧女若能死而复生,见了也会忧愁,山上的兰草也会悲伤,斑竹也会流泪,连鸿雁都不传递苍梧之野的书信了。王夫之“指桑骂槐”,表达了自己对清王朝推翻明朝江山的不满。

再如《洞庭秋月》:

展平湖,一片玻璃,何处天围四野。金风轻卷千波雪,阵阵落晖低亚。真潇洒,渐西晶、连天接住东光射。冰轮上也,见镜吸空明、练飞霜影,一荡清无罅。

凭栏处,百尺丽谯飞榭,玉楼闪,冉光乍。清魂摇曳浑无定,灵肉欲随羽化。君莫诧,君不见,南来猿鹤悲清夜,天孤月寡。叹吹笛王孙,朗吟仙客,倦理云车并驾。

前阙歌咏洞庭湖秋天傍晚时的壮阔风光,后阙写作者凭栏联想,顿觉天孤月寡,渴望脱离清王朝统治,过隐居生活的强烈愿望。后来,他回到故乡,深居山中,很少出门。即使不得不外出时,不论天晴下雨,总是打着一把雨伞,穿着一双木屐,表示自己头不顶清朝的天,脚不踏清朝的地。他的朋友劝他出来做官,王夫之坚决拒绝。他的“清风有意难留我,明月无心自照人”联,正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表白。

资料二

图

中国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哲学家。字而农,号薑斋。晚年隐居湘西蒸左的石船山,学者称他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出身于没落地主知识分子家庭。青年时代,他关心国家大事,注重研究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等。24岁考中举人,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曾以王父作为人质,逼迫他参加起义军。由于阶级的局限性,王夫之自残身体,拒绝同农民起义军合作。明亡,他在衡山举兵抗清,失败后,隐匿于湘西山区,闭门著书。他著述甚多,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刊行的共70种。

在历史观上,王夫之坚持发展变化的观点,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发展变化的,新事物不断代替旧事物,今日的风雷不同于昨天的风雷,今日的日月不同于昨天的日月。推进事物不断进步是最高的道德。他认为政治也要“更新而趋时”。他厚今薄古,认为儒家道徒鼓吹的三皇五帝的盛世是夸大之词,指出太昊、轩辕以前的社会和禽兽夷狄差不多。对于被指为“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他认为比唐、虞、三代要好些。

王夫之主张“公天下”,反对“家天下”。他反对把皇家一家一姓的私利和人民的利益划等号,认为一姓的兴亡是私事,别人用不着去关心;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死问题才是人人应该关心的公事。从“公天下”的观点出发,他认为历史上的典章制度只要是对人民有利,虽对皇家不利,也是好制度。反之,如对皇家有利,而对人民不利,就不是好制度。他用这个标准评价郡县制度,认为它优于分封制度。他说:“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家所以不长也。而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读通鉴论》卷一)。他反对封建卫道士关于王朝正统的说法,认为天下并非一家的私有物,无所谓正统与非正统。判断一个政权的顺逆是非,不是看它姓张姓王,而是看它的政绩,“以德之顺逆定天命之去留”(《读通鉴论·叙论一》)。王夫之主张宽以养民,任教而不任法。他认为法治在历史上虽起过积极作用,但属“一事之得”,不能当作普遍原则来推行。他反对豪强大地主,主张轻徭薄赋,藏富于民。

在哲学上,王夫之是个朴素的唯物主义者,认为整个世界统一于物质实体的“气”,气的千变万化产生有形的人体和万物。他还提出“气”的聚散变化,其本体不为之损益的宇宙守恒的论断。在道器关系上,他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离开了具体事物,根本就不可能先验地存在该事物的道理,“无其器则无其道”。王夫之的历史观对引导后人向前看、向往革新有积极作用。

资料三

图

中国明末清初启蒙学者、唯物主义哲学家。字而农,号薑斋,中年别号卖薑翁、壶子、一壶道人等。晚年隐居湘西蒸左的石船山,自署船山老农、船山遗老、船山病叟等,学者称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

生平和著作

王夫之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初一,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初二。他生活的年代,正当中国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之际。这一时期,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动、生产力和科学水平的提高,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复杂交错。在这样的特殊条件下,产生了以批判宋明道学为共同倾向的早期启蒙思潮。王夫之是这一思潮的代表之一。他出身于没落地主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了传统文化教养。青年时代,他一方面留恋科举仕途,另一方面关心动荡的时局,与好友组织“行社”、“匡社”,慨然有匡时救国之志。1642年,24岁的王夫之在武昌考中举人。1643年,张献忠农民军攻克武昌,进驻衡阳,曾邀他参加农民政权,他佯装伤病拒绝了。清军入关后,他上书明朝湖北巡抚,力主联合农民军共同抵抗清军。1647年,清军攻陷衡阳,王夫之的二兄、叔父、父亲均于仓皇逃难中蒙难。次年,他与好友管嗣裘等在衡山举兵抗清,败奔南明,因而结识瞿式耜、金堡、蒙正发、方以智等,后被永历政权任为行人司行人。为弹劾权奸,险遭残害,经农民军领袖高一功仗义营救,始得脱险。逃归湖南,隐伏耶薑山。1652年,李定国率大西农民军收复衡阳,又派人招请王夫之,他“进退萦回”,终于未去。从此,隐伏湘南一带,过了 3年流亡生活。曾变姓名扮作瑶人,寄居荒山破庙中,后移居常宁西庄源,教书为生。这10年曲折的生活经历,使他有机会接触下层社会,体察民情,并促成他为总结明亡教训而笃学深思,发愤著述,写出《周易外传》、《老子衍》两部哲学著作,还写成《黄书》这部政论著作。后半生,他退隐荒僻的石船山麓,在艰苦条件下坚持学术研究,写出了大量的著作。51岁时他自题堂联“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反映出他的学风和志趣。71岁时他自题墓石:“抱刘越石之孤忠”,“希张横渠之正学”,表白他的政治抱负和学风。

王夫之学识极其渊博。举凡经学、小学、子学、史学、文学、政法、伦理等各门学术,造诣无不精深,天文、历数、医理、兵法乃至卜筮、星象,亦旁涉兼通,且留心当时传入的“西学”。他的著述存世的约有73种,401卷,散佚的约有20种。主要哲学著作有:《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尚书引义》、《张子正蒙注》、《读四书大全说》、《诗广传》、《思问录》、《老子衍》、《庄子通》、《相宗络索》、《黄书》、《噩梦》、《续春秋左氏传博议》、《春秋世论》、《读通鉴论》、《宋论》等。

王夫之的哲学论断富有批判精神。他别开生面地注释经学,以发挥自己的思想。他把以往的学术明确地划分为“贞邪相竞而互为畸胜”的对立阵营,自觉地继承、发扬《易》学系统中的朴素辩证法和从王充到张载的唯物主义气一元论。同时,大体把各种宗教神学和唯心唯识之说都归入“异端”阵营,主张对它们“伸斧钺于定论”,给以严厉批判。另一方面,他又主张采取“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的批判方法,对老庄哲学、佛教理论深入研讨,在批判中注意吸取其中合理内容,从而积累了大量先世的思想资料,创立了具有总结历史意义的博大哲学体系。

“太虚一实”的唯物论思想

本体论方面,王夫之发展了张载“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思想,对“气”范畴给以新的哲学规定,对理气关系、道器关系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理论探讨,作了明确的唯物主义解释。

他认为,整个宇宙除了“气”,更无他物。他还指出“气”只有聚散、往来而没有增减、生灭,所谓有无、虚实等,都只有“气”的聚散、往来、屈伸的运动形态。他按当时科学发展水平,举例论证“气”的永恒不灭性,认为这种永恒无限的“气”乃是一种实体,并提出“太虚,一实者也”,“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等命题,力图对物质世界最根本的属性进行更高的哲学抽象。他把“诚”训为“实有”,以真实无妄的“实有”来概括物质世界的最一般属性。他还认为,客观世界万事万物的本质和现象都是客观实在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日观化而渐得其原”,可以通过认识各种物质现象而概括出它们的共同本质。从而否定了唯心主义空无本体的虚构。

在理气关系问题上,王夫之坚持“理依于气”的气本论,驳斥了程朱理学以理为本的观点。他强调“气”是阴阳变化的实体,理乃是变化过程所呈现出的规律性。理是气之理,理外没有虚托孤立的理。从而批判了从周敦颐到朱熹所坚持的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理论。王夫之结合对“统心、性、天于理”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强调指出:“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明确地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气本论。

唯物主义的道器观

王夫之坚持“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的唯物主义道器观,系统地驳斥了割裂、颠倒道器关系的唯心主义思想。他给传统道与器范畴以新的解释,认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所标志的一般(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个别(具体事物及其特殊规律),两者是“统此一物”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离的。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题,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存在,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质,又具有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道者器之道”,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犹如没有车马便没有御道,没有牢醯、璧币、钟磬、管弦便没有礼乐之道一样。他明确指出,在器之外、器之先安置一个“无形之上”的精神本体,乃是一种谬说。他通过论证“道”对于“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的结论,驳斥了“理在事先”、“道本器末”的观点。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顶峰。

“太虚本动天地日新”的辩证法思想

在发展观方面,王夫之综合以往丰富的认识成果,并对自己所面对的复杂的社会矛盾运动进行哲学概括,对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夫之基于“缊生化”的自然史观,与宋明以来流行的主静说相对立而坚持主动论。他提出“物动而已”,“动以入动,不息不滞”,“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把自然界看作永恒运动化生着的物质过程。他否定了周敦颐、朱熹所宣扬的太极动静而生阴阳的观点,指出:“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生哉”。说明运动是物质世界所固有的,否定从气以外寻找事物运动原因的外因论。他针对王弼“静为躁君”、“静非对动”的动静观,明确肯定“静由动得”而“动静皆动”。但他并不否认静止的意义和作用,以为相对的静止是万物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阳变阴合的运动过程本身包含着动静两态:绝对的动,相对的静。这样,否定了主静说,又批判了割裂动静的各种形而上学的运动观,更深一层地阐述了动静两者的辩证联系。

王夫之发展张载的气化论,强调“天地之化日新”,把荣枯代谢、推移吐纳看作是宇宙的根本法则。他认为任何生命体都经历着胚胎、流荡、灌注、衰减、散灭诸阶段,前三者是生长过程,后二者是衰亡过程,而就在“衰减”、“散灭”过程中已经孕育“推故而别致其新”的契机,旧事物的死亡准备了新事物诞生的条件,“由致新而言之,则死亦生之大造矣”。这种变化发展观,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并富于革新精神。

王夫之把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明确地归结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认为“万殊之生,因乎二气”。他在张载“一物两体”学说的基础上开展了他的矛盾观,提出“乾坤并建”,“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肯定矛盾的普遍性。对于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分析指出,任何矛盾都是相反相成的,一方面“必相反而相为仇”,这是排斥关系;另一方面“相反而固会其通”,这是同一关系。这两重关系,不可分割,“合二以一者,就分一为二之所固有”。但他更强调“由两而见一”,认为矛盾双方绝非截然分开,而是“反者有不反者存”。按他的分析,“阴阳者,恒通而未必相薄,薄者其不常矣”。矛盾双方互相逼迫、激烈搏斗的状态是“反常”的,而互相联合、贯通,保持同一性状态才是“正常”的。在他看来矛盾是相互转化的,有时会发生突变,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转化是在不断往复、消长中保持某种动态平衡而实现的。

王夫之的辩证发展观,尤其是他的矛盾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他过分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则是时代给予他的局限。

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学的“能、所”范畴,对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认识对象加以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强调“所不在内”,“必实有其体”和“能不在外”、“必实有其用”,二者不容混淆、颠倒。他认为“能”和“所”的关系,只能是“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主观认识由客观对象的引发而产生,客观是第一性的,主观是客观的副本。从而抓住了认识论的核心问题,表述了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据此,他批判了沿袭佛教的陆王心学“消所以入能”、“以能为所”的观点,并揭露其内在矛盾,认为:“惟心惟识之说,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他对“惟心惟识之说”的批判,并非简单否定,而是在否定心学唯心论夸大主观精神作用的同时,吸取和改造其中的某些思辨内容,如把认识对象规定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认识能力规定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注意到人的认识的能动性。

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力图全面清算“离行以为知”的认识路线,注意总结程朱学派与陆王学派长期争鸣的思想成果,在理论上强调“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结论。他以知源于行、力行而后有真知为根据,论证行是知的基础和动力,行包括知,统率知。同时,他仍强调“知行相资以为用”。王夫之进一步提出“知之尽,则实践之”的命题,认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这种富于进取精神的朴素实践观,是王夫之认识论的精华。

理势相成、即民见天的历史观和社会政治思想

王夫之在历史观方面系统批判了历代史学中弥漫着的神学史观和复古谬论,把对当时湘桂少数民族生活的实地观察与历史文献研究结合起来,大胆地打破美化三代古史的迷信,驳斥了“泥古薄今”的观点,阐明了人类历史由野蛮到文明的进化过程。依据他“理依于气”、“道器相须”的一贯思想,提出了“理势相成”的历史规律论和“即民见天”的历史动力论。

王夫之反对在历史运动之外谈论“天命”、“神道”、“道统”主宰历史,主张从历史本身去探索其固有的规律,“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他说的“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过程,“理”,是体现于历史现实过程中的规律性。他肯定理势相成,“理”、“势”不可分,理有顺逆之别,势有可否之分。人们的历史实践有各种复杂情况,形成历史事变的复杂性,应当“推其所以然之由,辨别不尽然之实”,从“理成势”和“势成理”等多方面去探讨,才能阐明人类史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规律。

王夫之沿用传统范畴,把“天”看作支配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但用“理势合一”来规定“天”的内涵。他进一步利用“天视听自我民视听”等古老命题,把“天”直接归结为“人之所同然者”,“民心之大同者”,赋予“天”以现实的客观内容。因而在肯定人民的“视听”、“聪明”、“好恶”、“德怨”、“莫不有理”的前提下,为强调必须“畏民”、“重民”而提出了“即民以见天”、“举天而属之民”,意识到了民心向背的巨大历史作用。

有欲斯有理的伦理思想

王夫之主张人性变化发展,强调理欲统一的道德学说。他提出了“性者生理也”的观点,认为仁义等道德意识固然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内容,但它们离不开“饮食起居,见闻言动”的日常生活,这两者是“合两而互为体”的。在他看来,人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日生而日成”。人性的形成发展,就是人们在“习行”中学、知、行的能动活动的过程,以此否定人性二元论、人性不变论的观点。王夫之还反对程朱学派“存理去欲”的观点,肯定道德与人的物质生活欲求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认为物质生活欲求是“人之大共”,“有欲斯有理”,道德不过是调整人们的欲求,使之合理的准则。他也反对把道德同功利等同起来的倾向,强调“以理导欲”、“以义制利”,认为只有充分发挥道德的作用,社会才能“秩以其分”、“协以其安”。从上述观点出发,王夫之主张生和义的统一,强调志节对人生的意义,认为人既要“珍生”,又要“贵义”,轻视生命、生活是不行的,但人的生命、生活不依据道德准则,也没有价值。他指出:志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一个人应当懂得生死成败相因相转的道理,抱定一个“以身任天下”的高尚目标,矢志不渝地为之奋斗。

王夫之的伦理思想,没有超出封建主义的范畴,但其中包含着一些启蒙思想因素,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对中国近代改良主义伦理思想(见中国近代伦理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

内极才情、外周物理的美学思想

王夫之对于美学问题的论述,不但直接见之于他的文艺批评著作《薑斋诗话》、《古诗评选》、《唐诗评选》、《明诗评选》,而且见之于他的哲学著作《周易外传》、《尚书引义》等。王夫之在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认为美的事物就存在于宇宙之间,这种美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事物的矛盾、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他很强调亲身经历对于美的艺术创造的重要性,认为作家所创造的艺术美,就是运动着的事物所产生的美经过审美主体的择取淘选的一种创造。因此,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内极才情,外周物理”,要经过作者主观的艺术创造,去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王夫之对艺术创作中情与景的关系,曾有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二者“虽有在心、在物之分”,但在任何真正美的艺术的创造中,景生情,情生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精于诗艺者,就在于善于使二者达到妙合无垠、浑然一体的地步。真正美的艺术创作,应该“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王夫之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情景交融的观点,对此作了深入的阐发,在客观上启迪了后来王国维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

在论述美的创造时,王夫之借用因明学的“现量”说,很强调好诗要从“即目”、“直寻”中求得具象感知,“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此外,王夫之在文学创作中的文与质、意与势、真与假、空与实、形与神,以及“兴、观、群、怨”等等诸多重要问题上,对于传统的美学思想都有新的发挥和阐述。

评价和影响

王夫之的哲学思想,是 17世纪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时代精神的精华,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很高的地位。但他的哲学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具有二重性,既显示出可贵的价值,也有受到封建传统意识严重束缚的弱点。王夫之思想中这种矛盾,是17世纪中国时代矛盾的一面镜子。

王夫之的思想对后世产生过很大影响。谭嗣同对王夫之作了高度评价,说,“万物招苏天地曙,要凭南岳一声雷”(《论六艺绝句》),认为是五百年来真正通天人之故者。章太炎也称道说“当清之季,卓然能兴起顽懦,以成光复之绩者,独赖而农一家而已”(《船山遗书序》)。

王夫之僻居荒野发愤著书,其全部著作生前都未刊布。他死后,由其子王敔选刻的10余种著作,也流传甚少。直到鸦片战争后,中国进步思想家寻求民族自救的思想武器,王夫之著作才被重视起来,得以汇编为《船山遗书》,先后多次刊行,传播海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王夫之遗著的整理出版、佚文的搜集刊布等受到重视,在日本、苏联和欧美各国已有船山论著、诗文的译本,王夫之的学术遗产已成为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见彩图)

王夫之(1619~1692) 《船山遗书》(清刻本)
参考书目
  1.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合编:《王船山学术讨论集》上下,中华书局,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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