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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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頠,中国西晋哲学家。字逸民,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晋开国功臣裴秀次子,袭爵位,封钜鹿郡公。太康二年(281)授官太子中庶子,迁散骑常侍。惠帝时,任国子祭酒兼右军将军,官至尚书左仆射。裴頠重视学术,曾奏修国学,刻石写经。他曾与出身庶族的司空张华反对惠帝后贾氏乱政。赵王伦谄事贾后,裴頠十分憎恶他。伦多次求官,裴頠与张华均不许,故遭伦忌恨,后为其所害。

裴頠通博多闻,明医术。现存著作有《崇有论》。曾著《贵无论》,已佚;又著《辩才论》,“未成而遇祸”。有集九卷,亦佚。佚文收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第三十三卷。

裴頠对当时放荡虚浮、不重视儒术的风气十分不满。他指出,那些崇尚虚无放达的人,轻视治理政事,看不起事功业绩,以脱离实际为高超,以不理政务为高雅,以不讲操行廉职为旷达。裴认为这种“贵无”、“贱有”的风气,必将“遗制”、“忘礼”,破坏等级贵贱的秩序。他说:“贱有则必外形,外形则必遗制,遗制则必忽防,忽防则必忘礼。礼制弗存,则无以为政矣。”在裴頠看来,“礼制”、“名教”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不能“贵无”、“贱有”,而必须“有为”。

裴頠还指出,当时的放荡风气产生的思想根源是唯心主义“贵无论”。他所说的“有”是指“万有”,即现实存在的事物。“崇有”就是注重现实存在的事物。他认为万有的整体是最根本的“道”,说“总混群本宗极之道也”;他认为万有不是由“无”产生的,而是“自生”的,因此又说“自生而必体有”。他明确地说:“夫至无者,无以能生”,否定“有生于无”的唯心主义观点。裴頠还对“无”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说:“生以有为已分,则虚无是有之所谓遗者也”,认为“无”是“有”消失了的状态。他还认为万有的生生化化有其“理”,即规律,而规律是以现实存在的事物为依据的,“理之所体,所谓有也”;规律表现在事物的变化和相互关系之中,所以万物的变化和错综复杂的关系是寻求事物规律迹象的根据,“化感错综,理迹之原也”;事物虽是“自生”的,但每个具体事物都是万物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自足”,要依靠别的东西作为存在的条件,“夫品而各族,则所禀者偏,偏无自足,故凭乎外资”;事物的存在要依靠一定的条件,条件适合某一事物的存在,对于某一事物叫作“宜”,选择适合存在的条件是人们所要求的。因此,他得出结论说:“济有者皆有也”,不是“无”济“有”,而是“有”济“有”。裴頠的这些观点对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裴的思想也有局限性。他所谓的“有”不仅指自然物,也包括社会生活的内容,如封建礼教之类。他从“崇有”出发,肯定贵族等级的合理性,他说:“众理并而无害,故贵贱形焉”。这是维护封建等级制的观点。

中国学术界对裴頠“崇有”思想还有另一种看法,有的学者认为魏晋玄学是一种唯心主义,裴頠是一玄学家,著有《贵无论》,故他的思想也是唯心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