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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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的份额(或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部门,在社会劳动分工体系中具有独特的生产或活动条件,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每一个部门是由许多完成同种经济职能或提供同种劳动的经济单位或社会机构所组成的集合体。在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在社会总产品、国民收入或社会经济资源(如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劳动力、自然资源等)的总量中,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各部门之间、社会再生产各阶段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以及劳动的分工与联系,形成国民经济中的部门结构。

分类

国民经济部门分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两大类。在中国,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为物质生产部门;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保健、公用事业、机关团体等为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各个部门内,又可按一定标志进行细分。例如,在工业部门内部,按特殊分工,又可分为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机器制造工业、食品工业纺织工业等部门;在农业部门内部,可分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部门。它们分别形成工业部门结构、农业部门结构等较低层次的部门结构。

变动因素

一定社会经济的性质和生产的目的,决定着部门结构的性质和特点。部门结构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社会的需要,劳动分工的发展,一国资源的数量、构成及其利用效率,科技的潜力及其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以及它们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一国经济参加国际劳动分工的状况等等,都对部门结构起制约作用并影响着它的变化。

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调节着部门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平均利润率规律调节着部门结构的变化;在现代垄断资本主义经济中,部门结构的动态受垄断资产阶级追逐最大限度利润的制约。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部门结构是在竞争中自发形成和发展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部门结构的形成和发展是有计划地进行的,并服务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合理标志

社会主义国家合理的部门结构,以保证取得最大的国民经济效果为评价标准。其具体标志是:

(1)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2)在全社会范围内,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多的满足社会需要的有用成果。

(3)比较充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自然资源,更好地利用国际分工,对外贸易得到更大发展。

(4)技术不断进步,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5)更多更好地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