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曲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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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两个以上具有统一艺术构思的对比乐章,即构成套曲曲式。这里,“统一艺术构思”表明各组成乐章间的联系;“对比”表明它们之间体裁性格的不同;“乐章”形式则表明它们各有完整的结构,因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应用在器乐中的套曲曲式主要类型有组曲、奏鸣曲交响曲。应用于声乐中的套曲曲式主要类型有唱剧康塔塔和组歌等。

就乐章间的组合原则来说,组曲(器乐的或声乐的)是建立在各乐章间对比并置的原则基础上的,乐章数目一般比较多。奏鸣曲和交响曲至少包括用奏鸣曲式写的某一乐章──通常多为第1乐章──在内的,并且具有内在发展逻辑的套曲曲式,通常包含3~4乐章。大型声乐套曲清唱剧和康塔塔大多包括以合唱为主及重唱、独唱等。

套曲曲式也可与一些独立的曲式相结合,形成混合套曲曲式。F.李斯特的《 b小调钢琴奏鸣曲》就是与奏鸣曲式相结合的单乐章混合套曲曲式。B.斯美塔纳的《伏尔塔瓦河》(交响诗套曲《我的祖国》中的第2首)是自由处理的回旋曲式与奏鸣曲式的混合,它的各个插部也具有套曲曲式中各乐章对比并置的性质。

在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将一些有标题的单个曲牌或小曲连接在一起演奏或演唱的联曲,亦属套曲形式。但从乐曲大多短小而不能分开独立演出的情况来看,又更加接近对比集成曲式。这种联曲常采用一定速度或板式的对比组合原则,例如“散—慢—中—快—散”或“慢—中—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