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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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领导者依法运用行政权力,通过行政组织和公务人员,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控制、检查、监督等行政活动。行政领导在行政各个方面及其全过程处于主导地位,它的正确与否决定着行政职能的实现程度和状况,决定着行政效率的高低以及行政目标能否实现。

特征

主要有:

(1)行政领导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的,在国家行政领域内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2)行政领导和权力范围,受国家权力机关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限制与监督。

(3)行政领导是运用国家法定权力,并依法实施领导职能的行为,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4)行政领导具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即由有关法规明确规定行政组织内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5)行政领导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原始社会的部落酋长指挥部落成员猎取食物和分配成果,虽是一种领导行为,但不是行政领导。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存在着单纯靠权力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政领导活动,但这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行政领导。随着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在行政管理中,开始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强调依法施政和采用现代化手段,从而逐步形成现代的行政领导。

功能

现代社会的行政管理工作较庞大、复杂和带综合性,要求行政领导具有多方面功能。美国行政学家L.D.怀特认为行政领导有8种功能:

(1)决定重要政策;

(2)发表必要命令和指示;

(3)协调组织内部关系和活动;

(4)授权下级处理具体事务;

(5)控制财务的管理;

(6)任免工作人员;

(7)监督、控制并考核工作行为;

(8)处理对外公共关系。根据现代行政管理实践,一般认为行政领导的主要功能有:

(1)执行功能。执行国家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政令和交办的行政任务。

(2)决策功能。对管辖内的行政事务作出决策,并拟定计划,组织实施。

(3)协调功能。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关系和公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创造有效的沟通形式,使他们团结一致完成任务。

(4)激励功能。采取物质和精神鼓励的形式激励部属,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指导功能。在授权下级处理各项具体行政事务的同时,对他们实施指导,以利各项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6)检查功能。对所属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实行经常的、有效的检查和监督。

要素

行政领导是一个包括许多因素的系统活动,其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

(1)行政领导者,是在行政中处于决策、指挥地位的个人或集体,是行政管理的主体和关键因素。

(2)被领导者,是领导者所辖的个人或组织。对领导者来说,他们是行政领导的客体,对行政领导行为的作用对象来说,他们又与领导者结合组成行政领导的主体,被领导的素质和能力,以及他们对完成本职工作的热情、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行政领导的绩效。

(3)作用对象,是行政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共同作用的客体。根本不同的作用对象,可采用不同的行政领导方法。

(4)客观环境,包括行政领导的内部条件以及外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它是制约行政领导绩效的主要因素。行政领导者应根据面临的特定环境及其变化,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确定适用于现时客观环境的领导方法、领导艺术,以达到最佳领导效果。

分类

按行政领导的层级,可分为中央行政领导和地方行政领导;按管理范围和具体内容,可分为经济部门的行政领导、文化教育卫生部门的行政领导、社会公共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等;按权限和业务性质,可分为一般权限领导和专门权限领导,前者指国家各级政府的领导,后者指在一级政府领导下的专业部门的领导。

方式

主要类型有:

(1)强制方式。行政领导者在特定的权责范围内,以法规、纪律、工作守则等要求被领导者无条件地接受有关指示或命令,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完成任务。

(2)说服方式。行政领导者通过启发、教育、商议等非强制方法,使被领导者接受并贯彻组织的意图。

(3)示范方式。行政领导者通过自身的言行或树立典型,引导被领导者自觉行动。三种方式各有长短,要根据不同情况恰当选用或结合运用。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