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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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社会交往活动。主要是人的心理交感和行为交往过程。一般认为,德国社会学家G.齐美尔在1908年所著《社会学》一书中最早使用社会互动一词。稍后,在美国形成了相关的学派和系统理论。至今,“符号互动论”仍被视为美国社会学的一大特色,主要代表人物前期有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G.H.米德,后期则有H.G.布鲁默。

互动的产生及其实质

米德在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发现,人类心智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形成和社会组织与制度的建立,是社会互动的主要过程,也是社会互动产生的主要条件。社会互动的起点,是在人类心智发展基础上形成的“自我互动”。“自我互动”即“主我”与“客我”的互动。作为一种社会过程,“自我互动”反映的是从“主我”到“客我”的反思过程,有无这种反思是区分人类的行为和动物行为的主要标志。从总体上看,“自我”不仅是社会互动的产物,而且是“主我”与“客我”在互动中不断展开的过程。从根本上讲,没有群体互动,就不会有自我互动。对行动者个人来说,群体互动既是互动的前提,也是互动的必不可少的环境和情境。互动的实质在于:无论是自我互动还是社会互动,都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往返活动,都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主要依靠包括暗示和语言在内的“符号”。因此“符号互动”是社会互动的主要形式。

互动的类型

互动是一种最基本、最普遍的日常生活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语言的互动与非语言的互动;正式的、有组织的互动与非正式的、无组织的互动;传统的、习惯方式的互动与现代的、创新方式的互动,等等。传统的互动基本上是直接的、面对面的初级群体的互动,现代社会的互动已日益超越时空界限,形成以大规模的现代化传输手段为媒介的间接互动。

在各种有关互动的分类法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从“过程”和“结构”这两个角度对互动所作的分类。互动首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由自我互动、人际互动和社会互动三个阶段组成的过程。作为“结构”意义上的互动,又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宏观方面,表现为诸如阶级之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互动;微观方面,则表现为所谓“角色互动”。

互动方式

从“过程”与“结构”的角度来划分互动方式,是互动论者取得的主要成果,也是他们研究的主要目标。他们力图从日常司空见惯的交往活动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建立并完善一种互动理论。早期的互动论者,着眼于互动是一个过程。在他们看来,“社会互动”和“社会过程”是一个意思。美国芝加哥学派的R.E.帕克和E.W.伯吉斯主张把“互动过程”分为 4个阶段:竞争、冲突、顺应、同化。它们也适用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互动。两种文化体系之间交流、冲突、认同和融合的过程,与上述互动过程是基本吻合的。帕克的“互动过程”论,带有明显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色彩,它基本上是属于西方社会学早期的理论。虽然在帕克之后,还出现过许多类似的更详细更繁琐的互动方式的分类标准,但意义和影响甚微。

现代西方社会学的互动理论,正在从过程理论向结构理论转化。帕克和克鲁默是这一转化的倡导者。“过程理论”强调的是“自我”,是“主客互动”,而“结构理论”强调的则是“角色”,是“角色互动”。所谓“角色互动”,就是由复杂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角色之间和角色之内的互动。原来心理学意义上的“理解”概念,已被社会学意义上的“期望”概念所代替。角色关系所带来的互动,是一种更固定化、更社会化的互动。主体的地位在这种互动过程中受到了更多、更大的限制,从而有可能导致丧失主体性的“过分社会化”现象的出现。以角色互动为中心的结构性互动研究,主要是在人际关系,特别是在非正式群体或小群体的研究中,并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