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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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内充当买卖双方中介以获得佣金为目的的商人。

经纪人是适应股份公司发展和证券交易增多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经纪人的出现不仅有利于扩大证券交易的范围和形成公平的价格,而且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组织管理和发展。

经纪人分为个人经纪人和法人经纪人。充当个人经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学历、信誉、较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资产保证等条件。法人经纪人通常由具有一定资金力量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充当。经纪人必须取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之后才能进入交易所交易,并且要服从交易所的规定。

经纪人又分为现场经纪人和非现场经纪人。前者在交易所现场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后者则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办事处作为证券交易所非会员投资人的代理人,代理客户买卖证券。非现场经纪人都是合伙商或公司。

现场经纪人又有多种。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例,现场经纪人有三种:

(1)佣金经纪人,专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并按固定比例收取佣金。他们是交易所的主要成员,并且是以证券公司名义在交易所得到交易席位。

(2)二元经纪人,专门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交易,实际上是经纪人的经纪人。由于美国过去这类经纪人代理买卖100股股票,收取佣金2美元,故称。这类经纪人通常以个人身份在交易所内取得交易席位,不属于某个会员公司,是独立的经纪人。

(3)专家经纪人,又称特种经纪人或专业经纪人。他们利用自己的资金或者接受其他会员的再委托,在某一交易台专门从事一种或几种证券的交易。专家经纪人有责任帮助形成一个有秩序的连续的证券市场,保持市场供求平衡。成为专家经纪人须经交易所董事会审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内的女经纪人(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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