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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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魏晋玄学中的一对范畴。名教,一般指以正名分、定尊卑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和道德规范。自然,主要指天道自然,认为天是自然之天,天地的运转,万物的生化,都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名教和自然观念产生于先秦。孔子主张正名,强调礼治;老子主张天道自然,提倡无为。孔子、老子被后世看做“贵名教”与“明自然”的宗师。对名教、自然以及这二者关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魏晋时期,由于思想家的哲学倾向和政治见解不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一个争辩的问题。

两汉时期,董仲舒发挥孔子的正名思想,强调社会上的等级名分。《淮南子》和王充则用道家的自然观念与董仲舒的名教观念相对抗。《淮南子》强调天道自然,认为圣人应顺随自然,无为而治。王充认为天地是“含气之自然”,主张自然无为

魏晋玄学的“名教与自然之辨”,主要倾向是齐一儒道,调和名教与自然的矛盾。魏晋时期夏侯玄首先提出调和名教与自然的论题,他认为,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天地是自然而然的,圣人的作用也是合乎自然的。王弼把名教与自然的关系纳入他的“以无为本”的哲学体系,认为自然和无具有同等的意义,因而自然是本,是体;名教是末,是用。自然与名教是本末体用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他主张“举本统末”,用自然统御名教;认为只要“圣人”按照自然的原则办事,“因俗立制,以达其礼”,使众人各安其位,反朴归真,名教便可复归于自然。这是正始时期玄学家对名教与自然的看法。

正始十年(249)以后,嵇康、阮籍对司马氏标榜名教而实际篡权的行为不满,强调名教与自然的对立,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阮籍主张“心不存于矜尚”,“情不系于所欲”。他们想望没有“仁义之端,礼律之文”的自然境界。他们认为名教是束缚人性的枷锁,是“天下残、贱、乱、危、死亡之术”,并非出于自然。嵇康说:“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律”(《难自然好学论》)。

西晋武帝太康以后,门阀贵族子弟“放达”之风盛行,蔑弃名教,使名教发生危机。乐广批评当时的“放达”之风说:“名教中自有乐地,何必乃尔”。郭象对名教与自然的统一进行了论证,他认为名教即是自然、自然即是名教,二者不可分离。他指出,事物现存的状态,即君臣上下,尊卑贵贱,仁义礼法,都是“天理自然”,“任名教”就是“任自然”。他认为“圣王”最能领会名教就是自然的道理,“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做帝王的虽然过着世俗生活,而精神却十分清高,“外王”(名教)和“内圣”(自然)是一回事。

“名教与自然之辩”发展到郭象使名教与自然的对立在理论上得到统一,这个统一虽然是虚构的,但却适应了门阀地主阶级的需要,为他们保持现存的统治秩序找到了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