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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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语词在语言中实际使用的意义直接解释词义, 不从字形结构或字的音义关系上去分析推论的训诂方式。义训是对形训声训而言。古书中文句下所加的注解和字书辞书里所加的解释一般都是义训。 义训总是以通语、常言去解释不易知的文语、 古语或方俗语。 例如:“肇,始也。”“干,求也。”“揆,度也。”“克,能也。”“愧,惭也。”(以上见《尔雅》)这些都是通训。对于名物,经常说明其属类、形状、颜色和功用。如“璧,瑞玉圜也。”“璜,半璧也(半圆形)。”“薰,香草也。”“菜, 草之可食者”。“翠,青羽雀也。”“鉏(锄),立薅所用也。”“涧,山夹水也。”“袷,衣无絮。”“笼,举土器也。”(以上见《说文解字》)这都是属于义训一类。

义训解释的方式很多。常用的除了说“某,某也”以外,也说“某谓之某”,或“某曰某”。如《尔雅·释宫》:“宫中之门谓之闱, 其小者谓之闺, 小闺谓之。”又《释器》:“肉谓之败,鱼谓之馁。”又《 释亲 》: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又《释水》:“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陼,小陼曰沚,小沚曰坻。”这些都是训诂中常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