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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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中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核算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一种专业会计。国家预算按收支管理范围分为总预算和单位预算预算会计相应分为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

总预算会计

核算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总预算的执行情况。财政部门既要有计划地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形成财政资金收入,又要按照国家的施政方针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进行再分配,形成财政资金支出。财政资金的集中和分配以及收支的结余,是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国家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的金库会计、办理基本建设和农业资金拨(贷)款的会计、税务部门办理税款征收的税收会计,都核算和监督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为总预算会计提供预算收支的数据资料。它们和总预算会计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单位预算会计

亦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与文教、科学、卫生等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行政事业单位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任务,一方面向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按照核准的预算领取经费,即取得财政资金,有些单位还可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事业收入,形成单位预算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支用经费,形成单位预算的资金运用;尚未使用的库存材料和货币资金以及购置的固定资产,形成单位预算的资金结存。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结存情况,是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

任务

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虽有差别,但都以国家预算执行为中心。它们的共同任务是:

(1)加强预算管理,维护财政财务制度;

(2)分析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收支不平衡的矛盾;

(3)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

(4)检查预算执行结果和财政库存或资金结存的情况;

(5)定期逐级汇总编报预算会计报表,以便于各级领导机关掌握预算收支结存情况。预算会计年度报表即年度决算报表,是各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的总结,可据以检查国家预算执行的情况,并可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提供参考资料。

特点

预算会计和工业、商业等企业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基本一致,但两类会计的对象和任务不尽相同。预算会计的特点是:

(1)核算内容比较广泛,既反映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也反映独立核算企业的预算缴款;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生产支出,也反映企业和建设单位用于基本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扩大再生产的支出。

(2)采用收付实现制,以便准确反映各期预算收支和结余。

在西方国家,适用于政府机关的专业会计,称“政府会计”或“官厅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