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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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哲学家,人格主义的主要代表。1873年8月10日生于俄亥俄克利夫兰。曾先后在伊利诺和艾奥瓦上学, 后进哈佛大学,受教于绝对唯心主义者J.罗伊斯实用主义者W.詹姆斯。曾以公费研究生的资格前往德国哥丁根、柏林和海得堡等大学学习。1904年在哈佛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随即先后在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1914年起任哈佛大学教授,直至1943年退休。 主要著作有: 《上帝在人类经验中的意义》(1912)、《人性及其改造》(1918)、《人和国家》(1926)、《个人主义的永恒因素》(1937)、《科学和上帝观念》(1944)、《教育实验》(1954),等等。

霍金是公开的唯心主义者,认为宇宙实在性的基础是精神。它表现为个别意识、自我,即人格。自我处于对象世界的核心,对象世界相对于自我而存在,并由自我而获得统一性。对象是按自我的愿望被创造的,自我是一切新事物的源泉。他承认自我的创造活动必须通过其身体来实现,但认为人的身体是暂时的、有限的,而精神的自我则是永恒的、无限的,因此身体从属于精神。这种精神的自我又表现为一种自由的创造意志,或者说自我创造实在的意志。他在罗伊斯等绝对唯心主义者的影响下,要求把自我纳入不仅超越而且包含了自我、他人和世界的绝对者之中,即上帝之中。他的这种绝对人格主义具有更为强烈的宗教色彩,认为承认上帝存在是承认他人和世界存在的保证。它把上帝看作是一种精神的光芒:上帝给我们以眼睛去看,给我们以耳朵去听,给我们以思想去同他人交际。也正是由于有上帝,才有人的自我意识社会意识;而且只有依靠上帝,人的生活才有价值,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才能克服。这就是上帝在人类经验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