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专营是一项政策,你知道它的重要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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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有关规定,化肥的销售渠道实行“一主两辅”制。其内容是:以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系统为主,以农业“三站”和厂家为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化肥。

  农业“三站”的化肥来源基本上是自采。为了缩短流通环节,节省流通费用,由省农资公司批发的化肥不再经过地区的农资公司,直接批达县农资公司,但保留地区农资公司的化肥经营权,县农资公司或零售、或由基层供销社代理,将化肥售给农民。

  实行化肥专营的目的是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费用,限制各种非法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插手农资市场牟取暴利,真正约束住农资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实现化肥市场供应价格的稳定,保证农民能够买到优质低价化肥。这是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地增长,保障农产品的社会供给,限制生产和销售伪劣化肥坑农害农的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充分发挥化肥使用的社会效益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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