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区划

浏览

按气候特征的相似和差异程度,以一定的指标,对某一地区范围所进行的气候区域划分。属自然区划中的部门自然区划。气候区划是气候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之一。

特点

气候的地域分异规律是进行气候区划的基础。由于太阳辐射分布的纬度差异,产生气候随纬度发生有规律变化的纬度地带性;由于海陆分布和海陆对比关系带来干湿度的差异,产生气候随干湿度发生有规律变化的干湿度地带性(经度地带性);随山地海拔高度的增加,气温下降,产生气候随海拔高度变化的垂直带性;气候受地方的地形起伏、坡向以及下垫面状况等因素影响,也发生变化。因此,任何地方的气候都是受地带性与非地带性综合影响的结果。气候区划必须反映这些气候分布规律。

气候区划与气候分类是气候划分的两种方法。气候区划是将一定区域,按气候特征,依次由大到小,由上到下逐级划分;气候分类则是将不同地区的气候按其主要特征划归类别,依次由小到大,由下到上逐级合并。某一类型的气候,可以出现在不同的区域,而气候区划所划出的区域必须是连成一片的。

方法

一般采用发生学方法和实用方法,或两种方法结合运用。发生学方法着重从气候形成因子选取指标,进行区划;实用方法主要根据服务对象对气候的不同要求选取指标,进行区划。

指标的选定,随区划的目的、种类而异。例如,农业气候区划以温度、降水、越冬条件的指标较为重要;建筑气候区划以风压、雪压、冻土深度等指标较为重要;航空气候区划以能见度雷暴日数等较为重要。区划指标有两类:一类是气候指标,这些指标是无形的,其代表性随观测地点而异,但它是定量的;另一类是其他自然因子的指标,如地貌类型、地势高度、土壤类型、植被类型等,这些指标是有形的,但一般只能定性。气候区划应以气候指标为主,以其他自然因子的指标为辅。气候随地区的不同逐渐变化的,区划界线实际是具有一定宽度的带,一般应把线划在带的平均位置上。

种类

按区划范围的大小,有全球气候区划,洲气候区划,国家气候区划和地区气候区划;按气候要素的不同,有日照区划、降水区划等;按服务对象的不同,有农业气候区划、建筑气候区划、航空气候区划等。有的区划还有自己的部门区划,如农业气候区划下有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农业气候灾害区划和作物气候区划等。

中国气候区划

1930年竺可桢发表《中国气候区域论》一文,利用中国当时很少的气象站点的气温和雨量资料,作出最早的中国气候区划。以后,涂长望(1938)、卢鋈(1949)等人也进行了中国气候区划。20世纪50年代以来,又有多次全国气候区划,如中国科学院自然区划工作委员会1959年发表的《中国气候区划(初稿)》、中央气象局1979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图集》的气候区划、全国农业气候区划协作组1985年完成的《中国农业气候区划》和丘宝剑1986年发表的《中国农业气候区划新论》(见图)等。

图
参考书目
  1. 中国科学院自然区划工作委员会:《中国气候区划(初稿)》,科学出版社,北京,1959。
  2. 中央气象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图集》,地图出版社,北京,1979。
  3. 丘宝剑等编著:《农业气候区划及其方法》,科学出版社,北京,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