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育

学校地理教育分为大、中、小学 3个阶段。17世纪中叶捷克教育家T.A.夸美纽斯首先提出在学校中把地理作为独立科目进行教学。18世纪前半叶,欧洲中、小学开始设置地理课,于19世纪在大学开设地理课并设立地理系。中国在19世纪中叶某些教会学校开始设置舆地课,19世纪末开始设置地理课,以后在大学设立地理系。大学地理教育主要培养地理科学的研究人员、教师和地理工作者。不少国家按专业培养地理人才,专业划分和范围各有不同。中学地理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较系统的地理知识。小学地理教育要求学生了解初步的地理知识。随着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增多,世界性环境、资源、人口等问题的出现,使地理教育还在其他学科、相关学校,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方面受到重视,形成社会的地理教育。

现代地理教育的特点是:

(1)运用地图。由于地图具有地理的方位性、形象的概括性以及几何的精确性,成为地理学的第二语言。

(2)应用航空和遥感技术。航空和卫星照片大大地提高了直观性,成为地理教育的重要手段。

(3)注重实地考察。使学生通过野外考查和郊游等实践活动学习地理。

(4)注重综合性。综合性是地理学的特点所以地理教育涉及许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容(见地理学、中小学地理教育、大学地理教育)。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