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塌陷

由隐伏的溶洞或表土层中潜蚀土洞突然垮塌引起的地面变形。广泛分布于喀斯特发育区,是喀斯特区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前,这类塌陷大多是在自然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对它们的研究也只限于定性描述。其后,随着喀斯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为因素诱发了大量地表塌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如广东凡口铅锌矿,1965年矿井开始疏干排水,至1979年地表开裂塌陷,产生大小陷坑达1600多个,使7万平方米建筑物和近千亩农田受损,4000米铁路和1500米公路遭到破坏。

裸露型喀斯特区内的地表塌陷是浅埋隐伏溶洞垮塌的结果。在这类地区进行建设,应先查明隐伏溶洞的发育状况及其顶板的稳定性。覆盖型喀斯特区内的塌陷则是表土层中因潜蚀和大气的负压或正压作用而形成的土洞突然垮塌所造成的。浅部喀斯特发育,能为上覆土层的潜蚀提供渗流出口,上层结构利于潜蚀,表层潜水可在天然或人为条件下向下层渗流,且有足够大的渗流梯度等是这类塌陷产生的前提条件。当喀斯特含水层中的水位经常大幅度升降,因而常在浅部溶洞中产生真空吸蚀或正压冲击时,更易于促进这类塌陷的发展。在天然喀斯特水位接近或高于表层潜水位的地区,塌陷的发生只能与抽(排)水引起的喀斯特水位降低相联系。故在这类地区进行建设时,为防止地表塌陷的危害,应避免在建筑区附近人为地降低喀斯特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