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区

具有全国意义专业化的地域生产统一体。它是在商品经济发展到生产日益社会化、区域化的条件下,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表现形式。经济区经济地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

研究简况

苏联经济地理学家十分重视对经济区的研究,从 20世纪 20年代苏联着手进行经济区划时开始,Н.Н.巴兰斯基和Н.Н.科洛索夫斯基等即对经济区的性质、结构类型、具体划分方法以及同地域生产综合体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以后Э.Б.阿拉耶夫和Т.М.卡拉什尼科娃等做了经济区和地域生产综合体的模型研究。美国和欧洲一些经济地理学家也进行了这方面研究。从50年代开始,中国也进行了一系列经济区划分工作。

经济区性质

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发展变化是经济区形成和演变的客观基础。经济区是由多种经济要素组成的地域生产统一体,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会引起经济区内部结构和外部经济联系的变化,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也将导致经济区性质的变革。就基本属性而言,经济区是属于社会经济范畴。各种社会形态下的经济区虽都具有地区经济专业化和地区经济统一性以及广泛的区际经济联系等共同特点,但它们的内容和结构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区是在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而彼此激烈竞争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地域生产统一体。地区经济联系主要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区是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逐步形成的。它是具有全国专业化意义的地域生产综合体。

经济区的专业化生产部门是全区经济的主体,反映地区经济的主要特征,也反映一个经济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经济区的专业化部门所生产的产品销往其他地区,彼此互为市场,构成区际联系的主要内容。每个经济区都有自己的经济中心。这个经济中心往往是由一个大的综合性城市或一组城市所组成,起到中心地的作用(见中心地学说)。它的发展对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有深刻的影响。通过生产协作、物质和技术的交流等多种渠道,经济中心对周围地区产生一种经济上的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中心往往是全区的交通运输枢纽。区内综合运输网分布的特点影响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和边界的划分。

经济区类型

根据经济区的结构和职能特点,可分为部门经济区和综合经济区两种类型。

(1)部门经济区。划分部门经济区的主要目的是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为了使每一个经济部门尽可能在对它有利的地区发展,根据其特有的劳动地域分工规律,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条件进行部门经济区的划分,如工业区、农业区、商业区等。每一种部门经济区还可以分综合部门经济区和单项部门经济区,例如综合农业区包括农、林、牧、副、渔全部农业生产部门,畜牧区、林业区、粮食作物区、油料作物区等则属于单项农业区。

(2)综合经济区。即通称的经济区。划分目的是为了因地制宜地发展国民经济。根据中国的国情,经济区的分级系统一般分为基层经济区、省级经济区、基本经济区或大经济区三级。基层经济区是经济区体系中最低一级,范围较小,经济结构比较单纯,大多是由地方的经济中心同它周围有密切经济联系的地区所组成。省级经济区与行政区划的省、自治区不一致,它们是进行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的地域单元。

基本经济区或大经济区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的最高一级经济区,如中国的基本经济区通常包括若干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经济协作区是综合经济区的一种类型,地域范围大小不一。它是毗邻地区进行经济协作的组织形式。1958年中国曾将全国划分为 7个经济协作区。1961年又将华中区与华南区合并成中南区,形成6大经济协作区:东北经济协作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北经济协作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华东经济协作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中南经济协作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南经济协作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经济协作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大经济协作区是省、市、自治区的联合,在组织经济协作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但经济管理体制是以纵向为主的集权制,横向经济联合很难开展。1966年以后六大区相继撤销。1978年以来形成的一系列经济协作区则采取地区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形式,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从地域范围可以分为 3个层次:由省、市、自治区联合而成的经济协作区;由跨省市的毗邻地区联合而成的经济协作区;由省内地、市、县组成的经济协作区。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