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水文

一定地域内水体的形态特征、水文情势及地理分布的规律。区域有按行政单位划分的,也有按自然地带水文条件或流域划分的。按水文条件划分可分为干旱区(包括半干旱区)、湿润区、热带雨林区、喀斯特区、河口区、极地区、平原区、高寒区等,相应的有干旱区水文、湿润区水文等。

任何一个地区水体的水文情势,是当地气候及其他自然地理各要素间相互作用的产物,它具有强烈的地带性规律和特征。因此,区域水文与区域气候、区域地质、区域地貌、区域生物、区域海洋等一样,都是区域自然地理的一个部分。

迄今为止,对区域水文的理解不完全一致。有些学者认为区域水文就是水文地理,也有些学者认为区域水文是对区域内水体进行一般性的描述和对径流的简单分析计算。现在区域水文已发展成为水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任务是研究一定地域的水文规律及其与自然地理诸要素间的关系,旨在为区域开发服务。

区域水文的传统研究方法以野外实地考察为主,内容偏重于对各个水体形态的描述。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区域水文的研究也从表面的、定性的描述发展到研究水文现象内在机制和定量分析水资源的估算、评价、合理开发利用,防止水体污染,保持生态平衡等,都已成为区域水文的重要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