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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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期,由护国公担任国家首脑的政治制度。实质上是集立法、行政及军事大权于一身的军事独裁制。

1649年英吉利共和国建立后,国内阶级矛盾仍很尖锐。1653年4月20日O.克伦威尔驱散残余议会,在7月召集了一个小议会。但小议会也不驯服,部分议员不断提出激进的改革要求,引起克伦威尔的不满。在克伦威尔及其他高级军官的压力下,小议会被解散。随后,根据军官会议拟订的新宪法《施政文件》,宣布克伦威尔为终身护国公。形式上护国公的权力受到国务会议和议会的限制,但由于护国公在国务会议补缺时有决定人选之权,而议会的法案又须经护国公批准,所以实际上护国公的权力超过议会和国务会议。

在1654年9月召开的议会中,有些议员企图限制克伦威尔和军队的权力,克伦威尔于1655年1月解散议会。1655年3月克伦威尔在镇压一次保王党的叛乱后,将全国划分为11个军区,各由一名少将统治。1657年5月25日,议会向克伦威尔提出《恭顺的请愿和建议书》,主张恢复君主制和上议院,由克伦威尔当国王,议员由他直接任命,削减国务会议的权限等。克伦威尔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由于害怕高级军官的反对,未敢接受国王的称号,但同意其他要求。1658年初,克伦威尔再次解散议会,进一步加强独裁统治。1658年9月3日克伦威尔去世,其子理查继任护国公。1659年,理查因无力控制局势而放弃职位。一年以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