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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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装有火药的燃烧性球形火器。宋、金、元朝的史书中,又常称其为火砲。 其结构一般以硝、 硫、炭及其他药料的混合物为球心,用多层纸、布等裱糊为壳体,壳外涂敷沥青、松脂、黄蜡等可燃性防潮剂。大者如斗,小者如蛋。使用时先点燃(初以烧红的铁锥烙透发火,后改进为引信发火),再用礮或人力抛至敌方,球体爆破并生成烈焰。还可通过改变药物配合或掺杂铁蒺藜、小纸砲等,达到施毒、布障、发烟、鸣响等多种效应。主要用来焚烧敌方城垒车船,杀伤和惊扰敌军。

中国早在宋初,就有关于火毬的文献记载。《宋史·兵志》记载,咸平三年(1000)“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所制火箭、火毬、火蒺藜”。《武经总要》(1044年初刊)中,载有火毬(火砲)、霹雳火毬、蒺藜火毬、毒药烟毬、烟毬、引火毬等,并附有3种火药配方。火毬在宋、金、元朝是主要攻守火器之一,曾被广泛用于战争。如《三朝北盟会编》记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军攻宋都汴京(今河南开封),金军“火砲如雨,箭尤不可计,其攻甚力”。到明朝,火器有了很大发展,但火毬制造简易,使用方便,仍在水军中广泛使用。戚继光认为:“大蜂窠”(火毬的一种)是“兵船第一火器”。到清朝,火毬虽仍在军中使用,但其所起作用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