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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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簧管气鸣乐器。是流行于中国西南地区苗、侗、水、仡佬、瑶、壮、彝等少数民族中的多管型簧管乐器。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云:“卢沙瑶人乐,状类箫,纵八管横一管贯之。”(“卢沙”即芦笙)。明田汝成《炎徼纪闻》云:“峒人,暇则吹芦笙。”可见芦笙的历史较为久远。芦笙的管数不一,大小各异,传统芦笙有2(对音芦笙)、3、5、6管及8管等多种,其中以6管最为普遍。

芦笙由带簧笙管、笙斗、吹管和共鸣筒组成。笙管竹制,长短不一,装入杉木剜成的笙斗中。簧片部分密封在笙斗中,笙管下部有指孔,吹气入斗时,按闭指孔,簧片和管中空气柱耦合振动发音,发音原理同笙。

传统芦笙皆为6管,可发3~6音,只能吹奏一些简单的民间乐曲。20世纪50年代起,音乐工作者对芦笙进行改革,先后研制了8管、11管、13管、18管及20 管芦笙,能发8~22个音,并能转G、D、F、B各调。

芦笙的吹奏方法:双手抱笙,以拇指、食指、中指按左右两排笙管的指孔,口含吹管,吹气及吸气皆能鼓簧发音。可吹出八度、五度、六度、四度和音及三和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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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芦笙为苗、瑶、侗等民族歌舞节日或庆丰收时不可缺少的乐器。清田雯蒙斋所著《黔书》云:“每岁孟春,苗之男女相率跳月,男吹笙于前以为导,女振铃以应之,连袂把臂,婉转盘旋,各有行列。”今日苗族的“踩堂”(即芦笙舞)和古籍记载颇为相似。芦笙可以独奏、合奏,民间最普遍的演奏形式是边奏边舞。著名的芦笙乐曲有《诺德仲之歌》、《芦笙舞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