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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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音乐的写作技法。“对位”一词系源于拉丁文“punctus contra punctum”(音符对音符之意),即根据一定的规则以音对音,将不同的曲调同时结合,从而使音乐在横向上保持各声部本身的独立与相互间的对比和联系,在纵向上又能构成和谐的效果。构成对位的几个声部,若仅有一种结合方式,其相互关系不可更换者为单对位。相互关系可更换者为复对位。上下可换者为纵向可动对位,前后可移者为横向可动对位,两项兼可者为纵横可动对位。

对位法可分严格对位与自由对位两大类别:

(1)严格对位是一种较早的教学体系,它采用中古教会调式为基础,以音程进行为根据,在一个固定歌调上写作各类对位曲调。这种体系的规则严格而繁多,大部分与16世纪的合唱风格有关。

(2)自由对位则以大小调体系为基础,以和声进行为根据,对于不协和音的处理、转调、对斜等细节的运用,更接近18世纪的器乐创作。

关于对位技术理论的专门研究始于14世纪,至16世纪已日趋系统化。L.扎科尼在其《音乐实践》一书中论述了在全音符的固定歌调上处理各种对位曲调的方法,开了严格对位分类法的先河。以后,随着复调音乐的发展而陆续出现了有关复对位、卡农等技法的理论著作。18世纪J.J.富克斯所著的《对位津梁》一书通常被认为是严格对位的范本。他整理了历来的种种教学法,把对位技术归纳为5类,每类均以固定歌调为基础:第1类以1个全音符对1个全音符;第2类以2个2分音符对1个全音符;第3类以4个4分音符对1个全音符(在这类练习中亦可根据节拍需要改为3音对1音、6音对1音等);第 4类以2分音符的切分节奏对1个全音符;第 5类则采取混合节奏与 1个全音符相对。19世纪以来,出现了一些论述自由对位的教科书,其中有的仍以分类法为练习基础,但和弦应用的范围、声部进行的规则等都有相应的改动;有的则摒弃了分类练习而直接以混合节奏的曲调互对;有的主张以简明的和声进行为基础,为各声部作流动节奏的装饰。20世纪初,E.库特提出了线条对位一说,以反对当时过分注意纵向和声效果的倾向,强调音乐各声部的横向旋律效果,主张曲调写作以音的级进、跳进、上行、下行、长短时值之间的均衡为根据,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对位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