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汉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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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代居延、肩水两都尉府所辖烽燧遗址出土的简牍。统称居延汉简。遗址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和甘肃省金塔县境内。时代约自西汉武帝末年(公元前1世纪)至东汉中期(公元2世纪初),其中以西汉中晚期及东汉早期简居多。

居延汉简总数约 3万枚,为两次发掘采集所获,是迄今已发现简牍中数量最多的。1930年,西北科学考察团获简约1.02万枚,分别出自30个地点,其中出土数量较多的地点有破城子(A8)、金关(A32)、地湾(A33)、大湾(A35)等, 现藏台湾省“中央研究院”。1927~1976年间,甘肃省居延考古队获简近 2万枚,其中破城子出土7865枚,甲渠第四燧出土195枚,金关出土11577枚,其他地点采集简 164枚,现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居延汉简形制繁杂,主要有简、牍、觚、楬、封检等。大部分简牍长23厘米上下。其中较宽的简容纳两行字,称作“两行”。编联在一起的简称做“册”,今见“永元器物簿”册由76枚木简编联而成。觚为多棱形木棍,多面书字,一般长30厘米以上。楬是一种标签,长短不一。封检用以封缄文书或实物,呈长方形,有的还保存施封泥用的凹槽。文书封检长14~20厘米,实物封检长短不一。

居延汉简的主要内容包括官、私文书及少量典籍、历谱等。其中官文书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诏书律令、司法文书、品约以及为处理各类事务过程中形成的上行、平行、下行文书;另一类是各式簿籍。诏书有单编也有辑录成册的。律令条文有捕律等。司法文书以各式爰书、劾状居多。品约有罪人入钱赎品、守御器品、烽火品约等。上行文书包括各式定期和不定期的汇报以及对上级来文的复文等。平行文书多为候官与候官等同级机构之间的往来文书。下行文书包括各式命令、指示、通报。此外,还有符、传等各式凭证。簿籍是名册和帐簿,名目繁多。关于人员状况有吏卒名籍、省卒名籍、骑士名籍、病卒名籍、卒家属名籍等。关于军事装备有被兵簿、守御器簿、兵器出入簿、官兵器核校簿、兵器折伤簿等。关于钱粮财物有钱出入簿、吏奉赋名籍、谷出入簿、廪食簿、吏卒廪名籍、财物出入簿、盐出入簿、什器簿等。关于勤务有日迹簿、作簿等。关于计功考核有赐劳名籍等。关于驿马有驿马名籍、驿马阅具簿等。此外,出入关有出入关名籍,入官签到有诣官簿等。上述官文书,都有一定的书写格式,由特定的人员制成。其中许多文书当时已立卷归档,如建武三年(公元27),“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依事立卷,计有表识木楬 1枚、木简35枚,出土时呈卷状,文字面朝内,归入了三份验问爰书及一份县廷下行文,反映了汉代诉讼“传爰书”的程序。私文书主要是买卖契约及私人间的往来书信。书籍有鉴别刀剑优劣的 《相利善剑刀》 册及医药方、《算术书》、《九九术》、《苍颉篇》、《急就篇》、《论语》等残篇。历谱除日、月干支外,有的还记载建除禁忌等占术内容。不同性质的遗址出土的简牍,内容不尽相同,如候官遗址出土的简牍,内容比一般烽燧出土的简牍广泛;关卡遗址出土的简牍,内容多与出入通行有关。

居延汉简大多出自掾史之手,系统地反映了汉代边塞的屯戍生活,涉及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各个方面,是研究汉史的第一手资料,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参考书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乙编》,中华书局,北京,1980。
  2. 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北京,1980。
  3. 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文物》,1978年1期。
  4.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额济纳河下游汉代烽燧遗址调查报告》,《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