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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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们收听的规范化的口头广播语言。广播语言的要求是:

(1)通俗、易懂。广播语言稍纵即逝,听众不能反复推敲,因此用字、用词力求一听就懂;句子短;语意亲切、自然,在思想感情上与听众相通。

(2)简洁、明快。报道事件、讲解道理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忌转弯抹角、隐晦曲折、含蓄、寓意、暗示、反语等表达方法。

(3)具体、形象。使听众乐于收听,在头脑中形成鲜明的印象。

(4)清晰、响亮。选用响亮的字和词;多用双音词,讲究音韵,平仄相间,声调交错使用;用排比、对偶句式和词语的音节配合;运用叠音词、象声词和双音叠韵词。

(5)准确、规范。避免生硬、怪僻、一音多义,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广播语言规范化的目的是:

(1)增强收听效果。

(2)成为广大群众学习汉语普通话和准确使用祖国语言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