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珠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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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吐蕃王朝时期佛教建筑。在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南约 2公里的雅龙河东岸。藏语昌珠即“鹏与龙”之意。始建于唐代, 明清两代先后进行过较大规模修缮。初建时规模很小,据说只有六门六柱和祖拉康,面积不到40平方米。帕木竹巴政权时期,大司徒绎曲坚参(1308~1364)大加修建,奠定了以后的格局。后来该寺归属格鲁派(黄教)。五世达赖时期有较多增改。七世达赖罗桑嘉措亦曾修缮。18世纪初毁于兵火,后重修复原,建筑群基本上是维修后的面貌。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昌珠寺坐东向西,平面呈长方形,面积约4660余平方米。寺院前部为一狭长庭院,后部是主体建筑措钦大殿,由殿前廊院、大殿及转经围廊三部分组成。殿顶饰以歇山形金顶,大殿下层中间为经堂,设有60根立柱。沿四周分布着 12个拉康 (佛殿),与大昭寺觉康大殿的平面形式相似, 是与印度的毗诃罗富比较接近的建筑形式。东侧正中为主殿措钦拉康,宽三间,深三间,供奉铜铸三世佛像。其他殿堂中均有各种造像。大殿底层外围是一周圈转经大回廊,反映了西藏早期经堂建筑向后期扎仓(经学院)建筑过渡阶段的特点。廊的南、北、西三面墙壁上绘有壁画。大殿的二层除拉康外还有达赖的行宫和供贵族用的休息室。殿堂中粗大木构件、石砌厚墙与高窄窗、平屋顶都突出地表现了藏式古建筑的特色。寺中存有赤松德赞第三妃菩提氏捐施、由汉族比丘仁钦监造的铜钟和镌有明代宣德年款的铜钹等,是研究汉藏关系的珍贵实物。

该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破坏。幸存的门廊和与大门相接的部分殿堂,已得到妥善保护,一些建筑正在修复。征集保存在寺内的珍珠唐卡 (用珍珠串镶成的卷轴画 )等几十幅唐卡及莲花生铜像仍不失为罕见的文物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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