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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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11月22~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后签署,于12月1日和《德黑兰宣言》在同一天发表。宣言的主要内容是:宣布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侵占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地区、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把日本从它用武力所攫取的所有土地上驱逐出去;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坚持战斗到日本无条件投降

开罗会议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反法西斯同盟国的根本转折时召开的。会议讨论了对日作战和处置日本等问题。会议发表的宣言,向全世界宣告反法西斯同盟国团结合作,彻底打败日本的决心,鼓舞了世界人民进行反法西斯战争的士气,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气焰。宣言决定的对日作战的方针和战后处置日本的原则,成为战后各有关国家应遵循的国际法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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