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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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水源和给水设施的供水地点。由水源(地面水或地下水)和汲水、 净水、 贮水、配水等设施及必要的附属工程组成。通常开设在靠近部队的水源附近,并便于伪装和运水的地点。按其用途区分,有饮用水给水站、机械车辆用水给水站和洗消用水给水站等。在常规战争中,当战区原有水源缺乏时,以及在使用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条件下,开设给水站是保障军队用水的主要方法。

给水站是根据合成军队的给水保障计划开设的。一般给水站由各兵种部队、分队自行组织构筑,工程兵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重要的给水站由工程兵给水专业分队负责开设。构筑给水站一般顺序为:实施现地侦察,进行组织、物资器材准备,开辟水源(包括构筑拦贮、引水设施或构筑管井等),安装或设置给水器材,构筑附属工程(掩蔽工事、进出路)和实施伪装等。构筑后,要在给水站周围划定半径为50~100米的卫生警戒区,并设置标志。使用时,须根据需要指派给水站主任和勤务分队。给水站主任负责给水站的管理,组织各种勤务和掌握配水计划。勤务分队中的供水勤务班负责汲水、净水、贮水、配水和维护给水站的设备;卫生、防化人员负责水质检验,指导对水的净化工作;警卫人员负责给水站的警戒,维护站区的秩序和卫生警戒区的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