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协议(1962)

浏览

亦称《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1962年7月23日,由缅甸、越南民主共和国、印度、柬埔寨加拿大、中国、老挝、波兰、苏联、英国、美国、泰国、法国和南越,在讨论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上签订并生效。协议包括《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宣言”的主要内容是:确认老挝王国政府的中立声明为本宣言的组成部分;确认尊重老挝主权、独立、中立、统一、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其内政的原则是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基础。规定缔约国承担的义务是:不使用武力、武力威胁或采取其他可能损害老挝和平的措施;尊重老挝不承认任何军事同盟或联盟,包括东南亚条约组织的“保护”的愿望等条款。“议定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撤离老挝的期限;外国军队和作战物资不得进入老挝;规定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1954年7月,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签订后,美国随即破坏了这一国际协议,取代法国,插足印度支那。在控制南越的同时,渗入老挝,利用经济、军事援助,派遣军事顾问,控制老挝政府的军队,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以梭发那·富马为首相的有老挝爱国战线党和寮国战斗部队的代表参加的联合政府,建立亲美的傀儡政权,镇压爱国力量,挑起内战。1960年8月9日,老挝王国政府军队中的爱国官兵推翻亲美的傀儡政权,再次成立以富马为首相的新政府。美国不顾老挝人民的反抗直接进行干涉,策动老挝亲美势力,在美军顾问的直接指挥下,进攻万象,挟持国王,在印度支那挑起了新的战争。美国的这一侵略行径遭到了老挝和世界爱好和平力量的反对,处境日益孤立,被迫不得不参加1961年5 月12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解决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经过14个月的谈判,终于签署了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