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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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传统绘画法则。“六支”是梵文“谢丹伽”(Sadanga)的意译,原义为六个肢体,可解作六个部分或要素。

约成书于公元5至6世纪笈多时代的《毗湿奴往世书》第 3部分附录《毗湿奴达摩优多罗》中的《画经》提出了绘画六支。约成书于3世纪的《爱经》第 1章第3节第16段“六十四艺”的一条注释(约注于13世纪)也提及绘画六支。

根据印度古代经书口口相传、成书较晚的传统,六支的基本法则可能追溯到更古的年代。六支是一段梵文诗体歌诀,可译作:“形象差别与度量,情与美联系,相似与色彩区分,即绘画六支。”①“形象差别”原文为复数,指各种不同的形象、形状、形式或简称形;

(2)“度量”亦为复数,原词为印度古代逻辑学(因明)术语“量”,即用于支持某种逻辑或哲学论点的论据,此处主要指比例、尺寸、标准、结构等;

(3)“情”是印度古典美学术语之一,指审美情感或心理状态,此处特指表现绘画审美基调的具体造型手段;

(4)“与美联系”,“联系”与“瑜伽”同词源,义为结合、相应,“与美联系”指与“美”相结合、相呼应,此处之“美”并非泛指美丽而是特指优雅,“美”的词根来源于“盐”,可解作“有味”,“有味即美”是印度古典美学的中心命题,“与美联系”将产生“味”(原文“情与美联系”是一个复合词,另一种读法把它合起来作为一支);

(5)“相似”是对①“形象差别”的加强、支援和补充,主要指绘画中出现的形象与画家理想中的意象之间的类似或一致;

(6)“色彩区分”,“区分”原义为打破、分开、分析,“色彩区分”指色彩分开、分析、分配,亦指对色彩的分别处理、刻意安排与协调配合,使之隶属于表现某种“情”、“味”(原文“色彩区分”也是一个复合词,另一种读法不把它作为复合词而分成“色彩”与“区分”两支)。

六支历来被奉为印度传统绘画的金科玉律,但对六支的解释却众说纷纭。有些西方学者推测中国谢赫《画品》(约 5世纪)序中提及的绘画六法可能来源于印度的绘画六支,目前中国学者对这种假设多持反对意见,中国六法中最关键的“骨法用笔”、“气韵生动”二法显然是中国传统绘画美学的特产。至于印度的六支与中国的六法是否仅仅在数字上偶然巧合而在内容上互不相关,抑或中国的六法影响了印度的六支,尚待深入探讨(见六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