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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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江户幕府的幕政和藩政改革。实行于天保年间(1830~1843),故名。与享保改革宽政改革并称江户时代三大改革。享保、宽政年间的幕政改革,均未能从根本上缓和严重的社会矛盾,至天保年间,社会矛盾更趋尖锐。1832~1837年,天灾频仍,导致农业歉收和全国性大饥馑,农民起义频繁发生。为维护封建统治,幕府在首席老中水野忠邦主持下再次实行改革。

改革始于1841年。要点是:

(1)巩固幕藩领主制经济基础,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强迫外流的农民返乡,严格限定农民外出做工期限,严禁农民从事副业生产。

(2)抑制物价上涨,实行公定价格,禁止奢侈,矫正风俗,严格限制城乡人民生活,并且解散“株仲间”(同业公会),以废除其对商品的垄断权,实行自由交易,增加江户商品进货量。

(3)为增强幕府经济实力,稳定财政收入,1843年9月发布《上知令》(封地调换令),宣布将江户城周围10(日)里、大阪城周围 4(日)里范围内的大名、旗本领地收作幕府直辖领地。

(4)为避免重蹈中国清朝在鸦片战争中惨败的覆辙,缓和同西欧列强的紧张关系,幕府撤销1825年的《异国船驱逐令》,发布《燃料淡水供给令》,只要外国船只有求,就可以供应燃料、淡水和食品。

(5)实行富国强兵策,加强对江户湾等战略要地的警备,以巩固海防。幕府的对内改革措施实质在于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和加强封建领主所有制,因此未能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反而导致经济混乱,引起社会各阶层的不满。1843年9月水野忠邦下台,改革失败。

在幕府改革前后,各藩也进行了改革,其中萨摩藩(鹿儿岛县)、长州藩(山口县)、肥前藩(佐贺县)等西南强藩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萨摩藩改革前负债累累,出身下级武士的家老调所广乡1827年上台后,以赖帐的办法实际上取消了对三都(江户、大阪、京都)大商人的债务关系。为增加财政收入,致力于引进先进农业技术以提高产量,发展商品经济,实行红糖藩营专卖制度。军事上采用洋式炮术,制造枪炮、火药。其改革为以后藩主岛津齐彬实行殖产兴业、充实洋式军备的政策开拓了道路。在长州藩,主持藩政改革的村田清风致力于新士风和武士教育,同时压缩财政开支,以37年为期偿还藩和武士借债,以整理借债。缓和专卖政策,减轻租税,并加强以下关为据点的藩营商业和海运活动,奖励洋学,采用洋式兵术。在肥前藩,藩主锅岛直正在农村实行均田制,推行陶器和煤炭的专卖政策,并铸造大炮,建筑炮台,以增强军备。在中下级武士参与并领导下,以整顿财政和富国强兵为目标的藩政改革基本上取得成功,奠定了左右幕末政局的经济和军事基础,给予日后的树立维新政权运动以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