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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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整理的一种方法。校是查校古书中文字的异同,勘是勘正古书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中国古籍大部分是刊刻本,小部分是手抄本。在刊刻抄写的过程中,难免产生文字上的讹误、缺漏、增添、颠倒等情况;同一种书籍,在流传过程中,文字也可能有所不同。校勘就是补正文字上的种种错误,校出古书中字、句或内容上的异同,以使人们获得较为可靠的、较接近于原稿的本子。

校勘在中国西汉时就已产生。西汉成帝至哀帝时(公元前32~前2), 著名学者刘向父子受皇帝的命令校皇宫中所藏的图书,每校完一书,写成内容提要向皇帝报告。当时的校勘方法是:“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故曰雠也。”(《文选·魏都赋注》引《风俗通义》),因此中国古代校勘也称校雠,有关这方面的学问也叫做校雠学。汉以后,一般是一个人根据不同的本子参照比较,不再采取一人读书、一人持本的做法。

中国古籍的校勘,根据近代学者的研究,一般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1)对校。用同一种书较早的本子与其他本子对读,遇有不同处,即注出来,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这是校勘的最初阶段,也是最基本的程序;

(2)本校。以同一部书前后互证,指明其前后文字或记载的异同,并进一步判断其正误;

(3)他校。以其他有关的书籍对照本书;

(4)理校。凡无其他本子可以依据,或数本互异,无所适从,就凭校者的学识,据理判明其正误。理校是校勘中最难的一种,不常用。近代著名史学家陈垣所著《校勘学释例》,对这四种校勘方法作了系统的论述,为现在一般古籍整理者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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