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金,М.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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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芭蕾编导。芭蕾革新家。1880年5月5日生于圣彼得堡,1942年卒于纽约。1889~1898年在圣彼得堡戏剧学校学习舞蹈。毕业后参加马利亚剧院芭蕾舞团(见基洛夫剧院芭蕾舞团),被破格提升为独舞演员。扮演过《帕基塔》、《雷蒙达》、《睡美人》等古典芭蕾的主角,表演风度典雅,跳跃高而轻盈。第一次编导尝试是为圣彼得堡戏剧学校排演实习剧目──独幕舞剧《阿喀斯和伽拉忒亚》(1905),同年又为А.П.巴甫洛娃编排独舞《天鹅之死》。1907年正式受聘为马利亚剧院芭蕾编导,排出了舞剧《阿尔米达的帐篷》。次年应С.П.佳吉列夫之聘为在巴黎举行的俄罗斯芭蕾舞演出季编导一批舞剧和舞蹈,这些作品的演出赢得了很高声誉。1909~1912年以及1914年,福金担任俄罗斯演出季和佳吉列夫俄罗斯芭蕾舞团的舞蹈编导兼主要演员。1921年起侨居美国,主持纽约的舞蹈讲习所(1923~1942),并先后在巴黎歌剧院(1934~1935)、蒙特卡洛俄罗斯芭蕾舞团(1936~1939)担任舞剧编导。由于福金远离祖国,与人民脱离联系,他长期处于苦闷忧郁之中,1927~1934年间实际上停止了创作,晚期作品也很少有成功之作。他一生共创作70多部舞剧以及一批舞蹈和歌剧插舞,其中著名的有:舞剧《埃及之夜》(1908)、《仙女们》(1908)、《狂欢节》(1910)、《天方夜谭》(即《山鲁佐德》,1910)、《火鸟》(1910)、《玫瑰幽灵》(1911)、《彼得鲁什卡》(1911)及歌剧《伊戈尔王子》中波洛维克人之舞(1909)、歌剧《鲁斯兰与柳德米拉》中的舞蹈(1917)等。福金主张继承古典芭蕾传统,同时又有所创新。在《给〈泰晤士报〉主笔的公开信》(1914年7月16日)中,他阐述了新舞剧的5项原则,主张在每部作品中“创造出符合于情节,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性格,最有表现力的新形式”,舞剧中舞蹈和摹拟都要为表现剧情服务,利用整个人体而不仅仅是面部来表现,以至群舞演员的分组队形和舞蹈也应成为表情手段;舞剧是一个艺术整体,其中各成分(舞蹈、音乐、美术等)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每个合作者享有创作自由。福金具有罕见的音乐感,很高的文学和绘画修养,因而有可能将上述理论付诸实践。他在前人对舞蹈交响化的探索的基础上,创立了一种新型的舞剧形式──交响芭蕾,在其中舞蹈、音乐、美术、文学诸要素融合一体,服从于统一的构思和贯串行动。这些作品大都是独幕舞剧。有的作品还采用最初并非为舞蹈写作的交响乐曲作为音乐基础;在编导手法上吸收了交响音乐的主题、变奏、复调、对位等技法,通过加强舞蹈的表现力和哑剧的动态感,打破了旧舞剧中舞蹈和哑剧的严格界限以及用舞蹈抒情,用哑剧叙事的刻板程式。福金的革新对20世纪欧美以至全世界的芭蕾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M.M.福金编导的《仙女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