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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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件调查报告,是针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证据材料,提出结论意见和处理建议,并用书面语言表达出来的一种文体,是供领导及有关部门审核或分析研究,进行结案处理的根据,也是调查工作的总结。

  案件调查报告必须符合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它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标题、正文和署名。

  (1)标题。

  案件调查报告的标题,要高度概括地、非常清晰地反映出所调查的问题的主要内容。例如“关于某某虚报瞒报工业产值问题的调查报告。”从标题即可对调查报告的主旨一目了然。

  (2)正文。

  案件调查报告,一般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开头。

  开头的内容,主要是概述调查的问题,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和调查工作的经过。首先,写明案件来源及主要问题,即说明根据何人的揭发、控告或举报,或何人的坦白交待,或何领导人批示;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任何职务;如果被调查的是国家行政机关,说明机关名称和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其次,写明调查组的成立和工作概况,即根据领导机关、领导人批准,由何人组成调查组,在什么时间内,采取何种方式方法,对哪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解,查清了什么问题。

  第二部分:主体

  主体是正文中的核心部分,是调查内容的具体叙述。通过调查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分析,以确凿的事实和具体的材料来说明案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揭示出问题的实质及产生的原因。主体内容可以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和结构形式。如综合式,单项直述式,列举标题和分条列述式。

  总之,根据问题的多少繁简及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方式表述,可以使问题反映集中,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性质明确。

  第三部分:结尾,或称结论。

  结论是正文的结尾部分。要根据调查所掌握的具体事实,提出定性结论和处理建议。

  (3)署名。

  在案件调查报告末页、正文末尾右下方要署名,以示负责。署名可写调查组名称,同时写调查组负责人的姓名;也可写出调查人员的姓名。最后,写明调查报告制作日期。

  撰写统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是案件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鉴别材料。写报告时,对获取的证明材料进一步鉴别,为写好调查报告做好充足的材料准备。

  (2)反复分析、推敲,确认案件证据。调查报告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必须经过认真分析,反复推敲,经得起检验。

  (3)讲清案件事实。调查报告要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后果等事实,客观公正地表述清楚,引用的证据要注明出处。

  (4)集思广益,写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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