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有哪些行为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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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品销售方财物,为药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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