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上述人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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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上述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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