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外资广告企业,投资者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哪些文件? 任我行 / 2015-12-22 浏览 申请设立外资广告企业,由投资者按《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二)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投资者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 (五)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