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极品”、“第一品牌”能否用作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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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故不能作为广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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