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行 / 2016-02-18 浏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的活动统称为粮食经营活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
粮食收购,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种粮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
粮食加工,是指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成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成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
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倒卖的粮食,并处非法倒卖粮食价值20%以下的罚款,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陈化粮购买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部门并处非法倒卖粮食价值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商品展销会是指由一个或者若干个单位举办,具有相应资格的若干经营者参加,在固定的场所和一定期限内,用展销的形式,以现货或者订货的方式销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动。 ...
需要办理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 ...
举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与展销规模相;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
举办单位应向举办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若干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其中一个具体承担展销会组织活动的单位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展销会,应当向举办地地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商;展销会,应当向举办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手续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二)举办展销会的申请书; (三)场地使用证明; (四)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的银行账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 ...
未经登记擅自举办商品展销会,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l万元以下罚款。 ...
举办单位负责展销会的内部组织管理工作,对参展经营者的参展资格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告该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