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涉嫌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实施查封、扣押时,在程序上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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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及资料清单。

  (三)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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