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一条的规定,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
《禁止传销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具有以下两个基本要件: (一)组织...
《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了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该条例规定,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工商机关为主,财政、商务、电信、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配合,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机制。该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领导、督促、协调、解决”的具体职责。 ...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禁止传销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执法机关既要依法惩治违法活动,又要高度重视防范、教育工作的开展,防患于未然,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传销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是治理传销的有效方法,是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公民守法意识的途径。因此,作为《禁止传销条例》的主要执法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接到举报后,对于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调查属实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奖励。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于“拉人头”、“团队计酬”和骗� 叭朊欧选钡拇形怨ど绦姓芾砘匚鞲涸鸩榇Α9ど绦姓芾砘氐鞑橹蟹⑾稚嫦臃缸锏男形婪ㄒ扑凸不亓刚觳椤� 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应当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警示、提示,实际上是工商、公安机关依法向社会发布的公告,是防止群众上当受骗的重要措施。 ...
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按照该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特许人违反前述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直销企业在组织直销培训活动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不得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 (二)不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三)不得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不得协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 ...
直销企业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
直销企业组织直销员培训不得在政府办公场所、军队住所、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私人住宅等场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