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席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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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席位的管理

1、取得席位的条件

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有两个:第一,具有会员资格。第二,缴纳席位费。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经营许可证;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从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专门用于卖出证券公司质押股票的专用席位。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债券专用席位。资产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专用席位。基金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转让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股席位。

2、取得席位的申请程序

(1)向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提出席位申请,填写席位申请表;

(2)出示会员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如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等。

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专用席位的经营机构,都须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递交相应的文件或材料。

3、取得席位的批准程序

4、交易席位的使用

除交易所批准外,会员的席位只能由会员单位自己使用,严禁会员将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普通席位与专用席位均不得退回,但可以转让。转让席位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证券交易所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5、交易席位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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