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龙星 / 2015-05-30 浏览
外籍客人及港澳台同胞可凭原兑换银行的外汇兑换水单及护照在6个月内出境时办理所剩人民币的退汇业务。
各银行应当管理、监督境内居民个人的外汇收付与兑换,对于一月之内三次进入登记备案记录或者超过15万美元(含15万美元)的异常情况应当于三个工作日之内报告外汇局。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外汇业务。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规定的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审核,监督检查辖内银行的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审核,定期向总局报送表格,并对银行报送的备案登记表进行定期分析。 居民个人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境外直接投资的批准文...
只能收入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的外汇收入;用于私人对外支付和投资,但居民个人外汇帐户不得用于办理境内帐户间的划转及结算。 ...
(1)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的; (2)擅自以外汇做质押的; (3)私自改变外汇用途的; (4)非法使用外汇的其他行为。 非法使用外汇行为之—的,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强制收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外汇金额等值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上述人员如果明知骗购外汇、非法套汇或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根据骗购外汇、非法套汇或逃汇的金额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或个人通过金融机构发生与非居民间的一切外汇收付行为,都必须按《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在金融机构办理间接申报手续。 ...
通过金融机构间接申报的申报单共有五种: (1)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 (2)涉外收入申报单(对私); (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4)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 (5)...
(1)通过金融机构发生的国际收支交易(除贸易进口核销项下),金额在等值2000美元以下(含2000美元)的,交易主体免于填写相应的申报单。 (2)涉及贸易进口核销项下的通过金融机构发生的国际收支交易,不实行限额申报,不论金额大小须逐笔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申报单均为三联,分别由申报人、银行和外汇局留存。 银行审核申报单无误后,在“银行营业员签章”处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在外汇局留存联和申报人留存联加盖本业务部门专用章,将申报人留存联退申报人留存备查。外汇局留存联由银行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申报单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于月后8个...
对公单位在某银行第一次办理涉外收入或对外付款申报时,付款人应按《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格式和要求,填报《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将填报完整的《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交银行营业员录入计算机系统。 ...
涉外收入申报单的“申报号码”由解付银行负责编制。解付银行须于收到涉外收入款项并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当日,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负责逐笔编制涉外收入的“申报号码”,并将申报号码填写在其向收款人发出的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上。收款人根据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上的“申报号码”,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申报号码”。 ...
申报号码共计22位。前6位为地区标识码(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随后4位为银行标识码(由外汇局分配),当中2位为顺序码(由外汇局分配),然后6位为该笔申报款项的收汇日期或付汇日期,最后4位为该银行营业部门当日的业务流水码。业务流水码第一位为英文字母,后3位为阿拉伯数字,银行当日业务流水码不得重号。 例...
(1)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 A001至999──B001至999………D999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F001至999──G001至999………H999 (3)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分类,同时参考国内现行的国民账户体系,以及相关经济部门的统计口径而编制的,用来区分中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经济交易性质的统计编码。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由四位数字组成,是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汇总和查询的重要条件,为申报单中的必填项。 ...
申报单中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一栏,由申报人根据该笔涉外收入或对外付款的交易性质,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对应填写正确的交易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