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较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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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较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李某的行为_____。

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人为事件

C、没有因果关系

D、构成交通肇事罪

答案:A

解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故题干描述的情况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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