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患尖锐湿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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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湿疣是一种常见的性病,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

  孕妇患病后,白带明显增多,可有血性白带,在阴道粘膜、宫颈及外阴、肛门周围皮肤出现菜花状或鸡冠状赘生物,可单发或成片出现。它可以通过性交传染给丈夫,在分娩时可传染给胎儿,在产后与婴儿的密切接触中传染给婴儿。可在婴儿的喉头、气管处长出湿疣。开始,婴儿可出现哮鸣音,随着湿疣的增大,可引起呼吸困难,从而危及婴儿生命。因此孕妇患尖锐湿疣应及时处理。

  1.产前治疗。去条件好的医院请专科医生做正规治疗,而不要讳疾忌医,乱看乱治。一般来说,对病灶较小的,可以用洁尔阴洗液每天洗外阴部,用三氯醋酸外涂。由于孕期易复发,应做持续性治疗,一直到病灶全部消失。对病灶较大者,可以用激光、微波等治疗。

  2.分娩处理。分娩时一定要向医生讲明情况,提请医生注意保护胎儿,必要时可行剖宫产分娩。

  3.观察新生儿。产后应密切观察新生儿呼吸情况,如婴儿出现哮鸣音或呼吸困难,应及时请耳鼻喉科医生治疗。如在婴儿咽喉部见到菜花样赘生物,即可确诊,必要时可取活检送病理诊断。

  4.加强隔离措施。不让产妇的内裤接触婴儿,浴盆、浴巾与婴儿分开,喂奶前要洗手、擦洗乳头等。未治愈前禁止性生活,必要时可用避孕套,产后42天应复查或做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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